第2章 嫌疑犯(1 / 2)

劳里说道:“我还是先从法律的角度介绍一下案情,之后我的当事人鲁宾·霍恩比会再补充一些细节,他会对你们的问题有问必答。”

鲁宾在他舅舅约翰·霍恩比的公司担任要职。他舅舅做的是黄金白银加工和贵金属交易的生意。公司也做一些其他的化验分析的工作,但是其主营业务是检测和加工从南非运来的黄金样品。

“五年前,我的当事人鲁宾跟他表弟瓦尔特,以及他们舅舅的另一个外甥一起退了学,加入了他们舅舅的公司。他们都期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此后,他们便一直跟着他们的舅舅做事,在公司内担任要职。”

“现在我来简单讲讲霍恩比公司的运作流程。运来的黄金样品首先在码头被交到公司的授权代表的手上。一般来说,这个授权代表要么是鲁宾,要么是瓦尔特。他们拿到黄金以后,会根据情况将黄金送到银行或者公司。当然,他们都尽量不在公司存放黄金,而是尽早将黄金送到银行。但是有时候价值连城的样品也不得不存放在公司内过夜。公司会将贵重样品放在一个巨大而牢固的保险柜内,或是一个保险库内。保险柜放在一间隐秘的办公室里,只有公司的主管人员才知道。为了确保安全,旁边的房间内还有个看管员,整个晚上都会定时巡逻整栋建筑。

“现在保险柜却出了个怪事。霍恩比先生的一位南非客户对钻石很感兴趣,虽然公司并不经营宝石交易,但是该客户还是时不时地会给霍恩比先生寄来一些钻石原石,让其存放至银行或是交给其他钻石交易商。

“两个星期前,霍恩比先生被告知‘艾蜜娜古堡号’有一个装有钻石的包裹给他,而且这个包裹要比平时大得多,里面的钻石个头硕大,价值相当之高。于是,霍恩比先生派鲁宾早早地到了码头,希望船只准时到岸之后能够立刻将包裹送到银行。但是船只晚点,鲁宾只能将钻石送到公司,放进保险柜内了。”

“最后是谁上的锁?”桑戴克问道。

“霍恩比先生上的锁。鲁宾从码头拿完包裹,回来就交给他了。”

“这样啊,然后呢?”桑戴克继续问道。

“第二天早上,打开保险柜一看,钻石不见了。”

“房门被撬开过吗?”桑戴克问。

“没有,房间跟以往一样锁得严严实实的。看管员那晚也是照常巡逻,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从外面看,保险柜也是完好无损的。显然窃贼是用锁打开,取走钻石,然后再锁上保险柜的。”

“是谁保管保险柜的钥匙呢?”桑戴克问。

“通常是霍恩比自己保管钥匙。但是如果他有事外出,则会将钥匙交给其中一位外甥。但是这次,从前一天把钻石锁进保险柜到第二天打开保险柜,钥匙一直都在霍恩比先生的身上。”

“有任何指向性的证据吗?”桑戴克问道。

“唉,不巧正好就有这样的证据。”劳里皱着眉头瞥了眼他的当事人说道,“窃贼拿走钻石的时候手指肯定被划伤了。保险柜的底部有两滴血迹,一张纸上也有两点血印。此外,这张纸上还有一枚清晰的拇指印。”

“是血指印?”桑戴克问。

“是的。看上去很明显,当时纸上的血滴还没干,窃贼的手指就压了上去了,留下了血指印。窃贼可能有什么原因触碰到了这张纸。”

“然后呢?”

坐在椅子上的律师劳里现在有些局促不安,说道:“长话短说吧,结果发现这枚血指印与鲁宾的指纹一致。”

“喔!这情节可真是跌宕起伏!看来我得拿个本子出来记一记了。”桑戴克惊呼道。

说完,桑戴克从抽屉里拿出个小型笔记本,然后在封面上写下“鲁宾·霍恩比”几个字。本子放在夹板上,板子搭在腿上,桑戴克便开始做起了记录。

简单做完记录后,桑戴克问道:“对于这枚拇指印,在辨认方面应该没有什么疑点吧?”

“一点儿疑点都看不出。”劳里回答道,“伦敦警方把这张纸带走之后,交给专门进行指纹分析比较的部门。专家的调查结果发现这枚指纹与他们所记录的所有犯罪指纹都不相符。而且这枚指纹非常特别,指纹中心位置有个明显的特征,上面有个很深的割痕。有了这样的特征,指纹识别的工作就更是简单无误了。而鲁宾的指纹就与该枚指纹完全吻合。说实话,这事儿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有没有可能是谁故意把这张带血指印的纸放进去的?”桑戴克问道。

“完全不可能。”劳里回答道,“因为这张纸是霍恩比先生备忘录上的一页纸,纸上还记了一些关于钻石的事项,而且这张纸是放在钻石包裹上一起被锁进保险柜的。”

“霍恩比早上开保险柜的时候有其他人在场吗?”桑戴克问道。

“没有,就他一个人。”劳里回答道,“打开保险柜后,他发现钻石不见了,里面只留下了这张带血指印的纸。他便即刻锁上保险柜,报了警。”

“这就奇怪了,难道窃贼就没有注意到他留下了这么明显、这么有特征的指印吗?”

“这也并不奇怪,”劳里解释道,“因为这张纸正面朝下,贴在保险柜底部,霍恩比先生将它翻过来时,才看到上面有个指印。很明显,窃贼拿走包裹时,那张纸还贴在包裹的正上方,然后不知道怎么的掉了下去,正面朝下落到了保险柜内,也有可能是他把包裹递给同伙的时候掉下来的。”

“你刚才说,伦敦警察已经辨认出那枚指印是鲁宾的。那他们是如何找到鲁宾的指纹与现场指纹进行比对的呢?”桑戴克问道。

“那我就得告诉你件怪事儿。”劳里回答道,“警方觉得只要比对指纹就可以轻松破案,因此就想将霍恩比先生公司内的所有员工的指纹进行比对。然而,霍恩比先生却拒绝警方的要求。在我看来,其理由简直可笑,他说是不想让自己的两个外甥受此大辱。事实上,警方最感兴趣的正好是他的两个外甥。因为警方知道只有他的这两个外甥曾保管过保险柜的钥匙。所以霍恩比面对警方提取指纹的要求感到压力重重。”

“总之,霍恩比先生就是不让步。”劳里继续说道,“他觉得自己对子两个外甥都知根知底,对他们是百分百地信任。只要有人怀疑,他便是觉得荒唐可笑。本来没什么意外,这桩案子恐怕就成了一桩茶余饭后用来谈说的无头谜案了。”

“你们应该在书报摊或是商店里看到过一个叫‘指纹模’,或是类似的东西。那就是小本子,配了个墨板,本子里面的空白页就是用来收集指纹的。”

“对,我见过那鬼东西。”桑戴克说道,“其实我也有一个,就在查令十字车站买的。”

“一个多月前霍恩比先生的妻子也正好买了件这个玩意儿。”

“其实是我表弟瓦尔特买给她的。”鲁宾插话道。

“谁给的并不重要。”劳里说道,但是我看到桑戴克还是将这一信息记录到了本子上。

“反正霍恩比夫人是有这种东西,之后她便用此收集了亲朋好友的拇指印,其中就包括她两个外甥的指印。昨天负责本案的探长来到了霍恩比先生的家中,而霍恩比先生正好不在家,只有其夫人在。探长便借此机会劝说其夫人,让她配合警方的工作,收集那两个外甥的指纹。探长说指纹的收集不仅是警方例行调查和维持公道,而且也是为了还两个年轻人的清白。探长还指出这两个年轻人现在是被警方严重怀疑的对象,如果指纹证实不是他们的,那么他们便可以完全洗脱嫌疑。更何况,之前他们两个人都已经表示愿意配合警方提供指纹,没能采集到指纹只是因为受到了他们舅舅的强行阻挠。听完探长的一番话后,霍恩比夫人想到了一个办法。她记起之前用过的指纹模,里面有她两个外甥的指印。为了彻底消除警方对她外甥的怀疑,她便把那本收集指纹的小本子拿出来,交给了探长。探长也随身带了犯罪现场的那枚指纹,于是马上就进行了指纹比对。结果发现鲁宾左手的拇指指纹与犯罪现场的指纹完全吻合。你可以想象到当时霍恩比夫人得知结果后恐惧而又惊慌失措的样子。”

“这个时候霍恩比先生正好回来了。看到比对结果后,他当然也是极为震惊。本想自己认栽赔钱,息事宁人,但现在要是这么做便是犯了包庇的重罪了,甚至会被认定为共犯。所以,霍恩比先生迫于无奈只能选择起诉。今早警方便发布逮捕令,并立刻执行逮捕,将鲁宾带回了警局,以盗窃罪起诉了他。”

“下令逮捕前还有什么其他证据吗?”桑戴克问道。

“没了。这一项证据就够下令逮捕了。两个保证人答应为我的当事人担保,并各自为其交付了五百英镑的保释金后,鲁宾才有一周在外取保候审的时间。”

桑戴克听完并没有作声,而是在安静地沉思。跟我一样,很显然桑戴克也并不认可这位律师的态度。律师的口吻好像早就认定其当事人有罪。然而就现在的案情来看,律师的态度也是情有可原的。

“你对当事人有什么建议呢?”过了会儿,桑戴克问道。

“我建议他最好当庭认罪,请求法官看在他是初犯的分上从轻判刑。你要知道这案子已经没有任何的辩护空间了。”

听完律师的话,鲁宾满脸通红,但也忍着沉默不语。

“但是首先让我们搞清楚自己的立场。”桑戴克说道,“我们是要为一位无辜的人伸冤洗白,还是要给一个认罪的人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