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凌晨五点, 天色还很暗。
村子里笼罩在一片雾气中,程建同从老程家费力的起床,大声叫着被黄翠芝、程一国夫妻俩, 让他们夫妻俩扶着他到二房程英住得屋子前。
彼时程英还在梦中沉睡, 听到门口有动静,长时间处于训练, 睡梦中也对外界格外机警的她,瞬间清醒过来, 听见程建同在门外说:“小英,起床了,你该去邮电所拿信件、包裹了。”
程英‘嗯’了一声, 没有二话,动作轻巧的从床上起身,梳理好头发打开房门, 看到外面脸色阴郁地黄翠芝夫妻俩,站在程建同的身边,她把梳好的头发别在耳朵后道:“爷、奶, 我跑邮去了,我不在的日子里,你们对我爸好一点, 要让我知道你们苛待我爸, 我妈, 你们是知道后果的。”
黄翠芝、程一国两人鼻子里一同哼了一声, 冷冷盯着程英没说话。
程英在镇上买房子的事情, 他们老程家的人都听说了,原本以为二房的钱都被他们打着各种名义借走拿走,只能被他们拿捏, 程英、程雪姐妹俩的婚事还得由他们做主,把她俩‘卖出去’,换两大笔丰厚的彩礼钱回来。
谁知道程英回来,一切都变了,他们老程家不仅陪还了二房大量的钱财,还把老二的邮递员工作弄没了,最重要的是,现在程英顶替了老二的工作,又在镇上买了一套大房子住,以后二房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她们姐妹俩的亲事,谁都不能做主。
而他们老程家的日子,因为程纯富谋害亲叔叔的缘故,在附近几个村镇出了名,他们的只会越过越糟糕。
想到这里,黄翠芝两人心里越发难受,看程英的目光,像要把她吃了一样。
程英无视他们的目光,她看程建同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开口问:“爸,你想说啥?”
程建同望着她漂亮的面孔,犹豫了一下说:“小英,你真不后悔做邮递员?这份工作,不是一天两天的早起,而是长年累月的早起。不管刮风下雨,还是下雪有洪水,你都得风雨无阻地早起送信。”
程英道:“爸,我想好了,你不必担忧,我已经长大成人,不再是三岁小孩子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程建同沉默了,望着眼前个子比他矮一头的年轻姑娘,脑海里还浮现出当年她出生之时,她在自己怀里嗷嗷啼哭的场景。
一晃多年过去,那个粉粉嫩嫩的小姑娘已经长成大人,凡是都能独挡一面,有自己的主见,能自己保护好自己,不用再寻求他这个当父亲的庇佑和保护,他的眼睛有些模糊,心里头梗的厉害,他知道,大女儿是真的长大了。
“去吧。”程建同将满腹的话语,汇成一句,“路上小心,记得跟着大黄歇脚。”
大黄原本睡在他的床脚下,听见他开口喊黄翠芝夫妻俩,这两人装死当没听见,不吭声,也不理他,大黄忍不住冲他们汪汪汪大叫。
这两人还当听不见,它急了,就跑去两人的床边,对着两人的衣角一阵撕咬,把黄翠芝两人气得要死,也不装了,对着它臭骂一通,这才扶着程建同起床到二房来。
他们到二房来,大黄自然跟着,现在就坐在程建同的脚边,俨然一副保镖的模样。
听到程建同说到它,大黄的狗耳朵动了动,抬头看着程建同,冲着他小声的汪了一下,似乎在询问程建同叫它干什么?
程建同伸出还能动弹的右手,爱怜地摸了摸它的狗头,指着程英说:“大黄,以后由你的小主人来顶替我的工作,你要代替我,带着小英去山里,给山
里的那些人送信哩。你要保护好你的小主人,别让那些豺狼虎豹伤害她,也要撵走那些不识趣的蛇虫,不怀好意的人,平平安安地带她回来。”
大黄不知道听懂他的话没有,只是感觉到主任情绪很低,有些伤心的模样,它对着程建同嘤嘤低声叫着,似乎在询问主人,为什么伤心难过。
这是程英第一次跑邮,因为要让程建同给大黄做‘思想’工作的缘故,程英带着大黄回到村里住一晚,没有在镇上的房子里住。
程建同过来的时候,万淑慧也掐着时间起了床,到外间的窝棚厨房里,给程英煮了一大碗炸酱面给她吃。
程英洗漱完毕,吃完万淑慧的面条,程雪也起床了,一家人就站在二房隔开的小院子,看着程英穿着邮递员的工作服,把绿色的邮递斜挎包背上,大号的空邮包放在自行车后座上的铁夹子给夹着,接着骑上自行车,准备带着大黄走。
万淑慧终究是不放心,红着眼眶不停叮嘱,“小英,路上小心啊,遇到洪水猛兽,该避就避,千万不要逞能。路上多看着点路,让大黄走前面,它不走的地方,你千万不要去。你虽然是当过兵的人,到底你是一个姑娘家,在山里要是遇上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你能避开就避开,实在避不开,要么找村里你爸认识的人或者村长帮忙,要么”
她后面的话没说,程英却是明白,“妈,你放心,我敢接爸的工作,就做足了应对一切的准备。”
这也是她要退伍返乡,接替她爸邮递员工作的原因之一。
她爸跑得邮路,全是大山里的村子,里面的村民虽说大多都很淳朴善良,到底这些村子比较偏僻,村民没接受过什么教育文化,很多人愚昧无知,不知道纪律王法。
加上村子偏僻,村里的许多老人重男轻女,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很多山村里的男人都娶不上媳妇儿,就动了歪心思,欺骗、强拐女人的事情没少发生。
如果让她妹妹程雪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以程雪那温软的好脾气性格,只怕去了那些地方,会被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而她则不同,她是当过兵的人,她的格斗技术在部队里是拔尖的,在山里不管遇到什么状况,她都能很好的应付,因此由她来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最好。
程雪也不放心她姐一个人上路去送邮件,不过她知道她姐的性格,她姐向来是说一不二的性格,她姐决定的事情,谁都不能改变。
程雪悄悄地往程英怀里塞了一把小刀,一小瓶辣椒粉,在她耳边嘀咕:“姐,给你防身用的,你要是遇到坏人,用辣椒粉撒他脸上,再拿小刀废了他!”
程英拿着她给得东西哭笑不得,她是军人,退伍的时候身上拿了一把仿军用的军匕,那军匕连着刀身不过十厘米长,却异常的锋利,能一刀割喉,将人直接刺杀,她要真遇上坏人,不用她动刀,徒手就能把人给废了。
不过这是程雪的一片好意,她也没说什么,全都尽数收下,临走前叮嘱程雪说:“你多去老程家听听动静,看看老程家的人对咱爸是好是坏,要是老程家的人对爸、或者对咱妈不好,我回来说给我听,我好好的收拾收拾他们。你没事儿也去镇上的房子看看,我多打了几把备用的钥匙,放在你跟妈的枕头底下,你可以去镇上的房子摘葡萄吃,也可以在你的房间里安静的看书,顺便帮我喂喂那只名叫小黑的玄猫。我教给你的军体拳、格斗术,你每天也得练,不能偷懒,等周末我回来,我是要检查你的格斗练习技术的。”
程雪顿时捂住脑袋哀嚎,“知道了姐,别的事情都好说,那军体拳、格斗术是真难练啊!”
她打小就不爱运动,一直是个文文静静的性格,她在学校里,连运动会都不愿意去参加,她姐回来才半个多月,就一直给她上高强度的军体拳、格斗训练和跑步训练。
这段时间她在她姐的严格训练下来,训得腰酸背痛,手脚都软成了面条,正打算等她姐一走,她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呢,结果她姐说回来以后要检查她的训练成果,这不是要她的老命嘛。
程英似笑非笑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等你有一天练得跟我一样厉害,你走去哪里都没人敢欺负你,你也有底气应对任何状况,你就知道我让你练的苦心了。”
程英双脚踏上自行车,对大黄喊一句,“大黄,走了。”骑着自行车向着雾气蒙蒙的村镇道路行去。
大黄没有跟着她跑,依旧坐在程建同的脚边。
程建同只得费劲地弯下腰身,伸手在大黄的屁股后拍了一巴掌,接着伸手指着程英离去的方向道:“大黄,去!跟着你的小主人去,以后,你要跟着她了!”
大黄屁股吃痛,嘴里发出嘤得一声,站起身来抬头看着他,表示十分诧异,小主人为什么骑上了主人的自行车,又为什么穿上了它熟悉的绿色邮政工作服,带上了邮政包裹,主人又为什么要它跟着小主人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但不管怎么样,主人的命令,它是要听的。
大黄一步三回头地看自己主人的反应,见自己主人一直伸着手,指着小主人离去的方向,嘴里一直叫着它去,它没再犹豫,向着程英的方向追去。
第22章
五点钟的清晨, 天色还是黑得,村镇的人们都还在睡梦中,程英骑着自行车行走在雾气蒙蒙的村道间, 大黄不快不慢地跟在车子后面, 偶尔发出两声轻微的汪叫声,在空旷乡野中传得老远。
程英听见大黄的声音, 偶尔停下车速,看看大黄跟上来没有。
最后忍不住, 让大黄坐在车后座后面,接着蹬着车子,快速来到了镇上的邮电所。
支局长早在邮电所等候多时, 看到她来了,支局长道:“我还以为你睡过了头,要迟到, 或者心生退堂鼓不来了,现在来看,时间刚刚好。喏, 桌子上左边的报刊、信件、还有包裹是你这次跑邮要送的,报刊有十五份,信件三十八封, 八份包裹, 其中有一封信、一份包裹是要送去阿依山的普苍寨, 那里住着少数民族——苗族, 你爸跟你说过那边的情况没有?”
“说过了。”程英把大号邮包打开, 把放在邮电所正门大木桌上,属于她的报刊、信件包裹等东西,分门别类, 一一装进邮包多个不同的小包袋里。
昨天下午她带着大黄回到清水村程家,找到程建同,说了大黄的事情,程建同便对大黄说了一堆以后要跟着她跑邮的话,让大黄跟着她,接着又跟她讲了一堆跑邮的事情,讲了好几个小时。
程建同说的,无非是哪个村儿的哪位老人家身子骨不好,哪位不识字,需要绕道多跑些路到他家,又或者要念信给她听,要么是某个村儿的某个人脾气不好,给他送信要小心,又或者要在哪个村相熟的人家住一晚
其他说得最多的,就是普苍寨。
程建同说到普苍寨的时候,脸色十分严肃,他说普苍寨的苗民是战乱时期从湘西那边迁徙逃难过来的一支苗族,那个寨子的苗民会下蛊,虽然没有人见过那里的苗民下蛊,但程建同就是坚信那里的苗民会下蛊,一直叮嘱程英,不要跟那里的苗民过多接触,送完信件包裹就走,不要停留,也告诉她许多苗族的忌讳,让她不要触犯了苗民忌讳的规矩。
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一直在优待普苍寨的苗民,普苍寨自成一个小社会,不像外面的其他村镇,遵循什么集体制度,他们自给自足,生活在自己的地盘里,除了每年上交必要的粮食税收,投递一些与外界联络的信件包裹,整
个普苍寨的苗民很少外出,也很少跟外人交流,因此凸显的十分神秘。
程建同摔下山的时候,很意外会有苗民救助他,还把他送了很远的地方,到了地势较为平缓,人群较多的清水村,让村里人救他的命。
程建同往年给普苍寨送信、送包裹,不管天黑还是天亮,送了信件就走,绝不多停留。
他对普苍寨内里的情况也不太了解,只是本能觉得普苍寨的苗民都很神秘,且很危险。
不过那里的人救了他的命,他对普苍寨的苗民也很感激,昨晚一再跟程英嘱咐,到了普苍寨,要找到救他的几个苗民,代他向他们跪地磕头,表达救命之恩,又拿了自己多年所存的五十多块体己钱,让程英把那钱分给救他的苗民,以表示感谢。
程英把他给得钱放在了随身背得邮政斜挎包里,里面不仅有他的钱,也有她一部分钱,另外放了程雪给她的辣椒粉、小刀,她自己的军用匕首,外加一些洗漱用品,还有一个军用水壶,一些昨晚万淑慧给她捞得干饼、干粮……鼓鼓囊囊一大袋。
旁边杨德海和另一个中年邮递员,都把自己的信件包裹装进了各自的邮包里,看程英一边收拾着自己的信件包裹,一边整理着报刊,杨德海忍不住问:“英子,你难道不怕吗?”
程英把所有东西都装好,背起沉重的邮包在身上,抬脚往外走,“怕什么?”
杨德海也背着邮包往外走,“下蛊啊,你不怕普苍寨的苗民对你下蛊啊,听说那里的苗民跟湘西的苗民一样,十分擅长制蛊、下蛊,他们要是遇上心仪的对象,为了留心仪之人在自己的身边,不管对方愿不愿意,直接给对方下蛊,让对方‘甘愿’跟自己在一起生活,附近几个村落的汉人都挺怕他们。你是一个年轻姑娘,你还长得很漂亮,尽管你是退伍女兵,身手不错,可是在那种玄妙的蛊虫面前,你身手再不错,也是无济于事。”
程英骑上自行车,对着杨德海笑了笑,“杨叔,我爸给普苍寨送了二十多年的信件包裹都没事,我只是接替他的工作,去给普苍寨的人送信件包裹而已,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下蛊?现在是法治社会,国家再怎么优待这些少数民族的人,也绝不允许他们做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吧?这点,请你放心。”
杨德海欲言又止。
倒是另一位名叫赵刚的邮递员,忍不住说:“你爸当年第一次去普苍寨送信,就被那里的苗民下了蛊,好几年身体都不舒服,后面可能是看他只是一个送信的,对他们寨子没什么威胁,那里的苗民才给他解了蛊。”
程英楞了一下,“普苍寨的苗民给我爸下过蛊?我爸怎么没跟我说过,那些苗民为什么给他下蛊?”
“这”赵刚说不出个所以然。
杨德海叹了口气说:“这事儿我原本是不想跟你说的,你爸不提,我也不好说,不过都到这个节骨眼儿上了,我还是给你说两句。你爸当年给普苍寨送信的时候,还是一个长相十分英俊的大小伙儿,虽然他那个时候因为参加了抗m援朝,弄瞎了一只眼睛,不过他身上的军人气质,还有那英俊的相貌,深得不少未婚女同志的欢心。普苍寨在你爸去之前,只有几个政府工作人员去那里,做过寨子的老族长思想工作,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外人去过,你爸第一次去给普苍寨送信,他就被寨子里一个苗族姑娘看上了”
他后面的话没说,程英却是了然,估计是她爸不喜欢那个苗女,无论那个苗女怎么向他示好,他都不愿意跟那苗女在一起,苗女恼羞成怒给他下了蛊。
即便如此,她爸还是不愿意,还跟她爷奶安排的她妈结了婚,那苗女估计心灰意冷,又不忍心看着他死,这才给他解了蛊。
难怪她爸昨天跟她说起普苍寨的事情,都是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坚信普苍寨的苗民会下蛊,原来他曾被那里的人下过蛊。
程英道:“谢谢杨叔、赵叔的提醒,我会小心行事,到了普苍寨,我送完信就走,绝不会多停留,也不会跟任何人有过多的瓜扯,尽量不被他们下蛊,平平安安的回来。”
她说完,叫上大黄,一人一狗,向着东大街的几条巷子送信件去。
支局长三个人男人望着她离去的背影,纷纷担忧的叹了口气。
程英骑着自行车,沿着青曲镇弯弯曲曲,铺满青石板的街道,跟着在前面小跑着的大黄脚步,把属于她这条线路的信件一一送到相对应的人家里,接着又骑着自行车,去送清水村的信件。
那个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村里的人都醒了,不是在院子里蹲着洗漱刷牙,就是在灶房里做饭。
当看到程英穿着属于邮局的工作装,背着邮包,带着大黄,来村里给有信件、包裹的人家送信时,不少人都惊奇地跟她打招呼:“英子,你真顶替了你爸的工作,来给咱们送信啊?”
程英礼貌地向他们点头,“是啊,大叔/大婶儿,以后咱们村儿的信件包裹都由我来送,你们有什么信也可以直接交给我,由我去镇上给你们投递。”
女承父业,众人纷纷笑起来,“好啊,以后我们有信件,就直接给你,省得我们去镇上跑一趟了。”
程建同以前也会帮村里人收信件,这是邮递员自愿做得事情,不是邮局规定的,一般都是给比较偏远的乡村人家收,因为他们要出一趟村子可不容易,程建同就帮他们收了。
不过这样一来,程建同就要驼很多信件和包裹来回走,相当的吃力、累人,说起来干这样的事情,只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程英当然不会像她爸那样,谁的信件、包裹都帮忙捎去镇上的邮电所。
她可以帮忙捎东西,但那些要她帮忙垫邮费、邮票,又或者人品不行,跟她和她妈有过过节的人,他们让她帮忙,她直接当没听见,骑着自行车走了。
等送完清水村的信件包裹,程英骑着自行车回到镇上买的东大街屋子里,把自行车放在院子里。
接着去到老余头住得地方,跟他和他的重孙女说了自己要去跑邮,三天后回来的事情。
让他们在此期间,帮忙照看她家的院子,免得有那些不识趣的人,知道她跑邮去了不在家里,去她家偷东西。
老余头两人都答应了,老余头的重孙女儿,一个名叫余玲玲的小姑娘,握着她给得备用钥匙,十分郑重地点头:“小英姐姐你放心去,我会随时去我家,不,去你家,帮你照看、打扫家里,再喂喂小黑,不会让任何小偷偷走你家的东西。”
程英笑着点头,“嗯,我相信你。”
她自然是相信这小丫头的,这处老宅,承载了这小丫头许多记忆,小丫头对这处老宅的感情非比寻常。
尽管老宅卖给了她,但有老余头说得协议在,余玲玲被她认做了干妹妹,她给余玲玲一把备用钥匙守家,也合情合理,余玲玲自然不会让任何外人来破坏她的家。
第23章
朝阳高悬空中, 旭日阳光洒撒满山林。
绿意笼罩的怪石嶙峋群山之间,有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着, 一路往山顶盘旋。
阳光照应在程英那张漂亮的面容上, 让她那张脸看起来红彤彤。
身上背着沉重的邮包,程英跟着前面带路的大黄, 走在羊肠小道上,从山脚下, 一路往山顶行去。
程英跑得这条邮路,大约有两百多里路,每天得走大约七十里山路, 中间要在一个老乡家里歇脚,来回得走上三天,行程相当累人。
根据程建同和支局长画给她的地图, 她第一天要送两个村的信,第一个村子就在这座山顶,然后爬过凉风山, 往山底下走,来到凉风凹,在凉风凹一个老乡家里吃顿饭, 送完信, 再往上翻过马鞍山, 在马鞍村夜宿, 第二天起来, 接着再送两个村的信,最后爬过阿依山,来到普苍寨, 送完信件包裹,再往回返。
这三天的路程十分要紧,除了程建同指定的歇脚地方,其余时间都耽误不得,要耽误了时间,她就没办法按时返程,送下一批的信件
包裹。
如果耽误了时间,要想在指定的时间内返程,她就得牺牲中间夜宿的时间,早起早走。
程英是在部队成年训练的人,她沿着蜿蜒曲折的山道连走三个小时,也没有很累的迹象,没有停下来歇过脚。
大黄的体能也很好,它才四岁,正是壮年的年纪,原本它跟程建同一起跑邮,程建同因为长年跑邮,落下腿疾的缘故,行走的速度远不如从前,大黄不得不跟他的速度齐平,慢慢地走,以免跑得太快,把主人给落下。
现在它跟着程英一起跑邮,程英年轻,腿脚利索,走得速度很快,它从慢悠悠地走,到加快速度,再到时不时在前面奔跑,顺着以前程建同跑得邮路路线,一路领着程英往前走,也就去了半个小时的功夫。
大黄的颈子上绑了一个项圈,项圈上绑了一圈麻绳,程建同走不动路的时候,就把随身的斜挎包和一些日常用品绑在它的身上,让它帮忙托着往前走,减轻自己的负担。
到了过马鞍村河流的时候,程建同还得拉着大黄颈子上的麻绳,一人一狗,淌过湍急的河流,往马鞍村爬。
这要是在往常,程建同跟大黄跑邮,总是一边走,一边跟大黄说话姐们。
他长年一个人独自跑邮,跑邮的路都是不平整的山路,遇到的人不多,他要不跟大黄说话,时间久了,自己得憋出一身毛病。
程英第一次跟大黄跑邮,还没体验到程建同那种常年在路上无人交流的孤寂感,她跟大黄没话说,只埋头跟着大黄爬山路。
大黄走着走着,时不时回头看她一眼,心里估计想着它这个小主人可真奇怪,一句话都不跟它说,是不是个哑巴。
程英也不管它在想什么,走走停停,每次停下来,都是在欣赏山里的风景。
绵延不绝地群山,长年清晨都被雾气笼罩,不过太阳升到高空中之后,雾气便会渐渐散去,那些被雾气笼罩的村落、梯田、山野、树林便渐渐地显现出来。
近处的树木枝条有鸟类在啾鸣,远处的梯田,则能看见不少村民在田野之间劳作,时不时传来人们交谈说话声。
山里的上午是十分安静祥和的,程英行走的狭窄山道,靠右侧的地方是旱土地,没看见什么人在劳作,反倒是山道左侧空着的,像悬崖一样的峭壁,中间有个山谷,对立的梯田里,有不少人在。
有人看见了大黄和程英,隔着老远长声喊:“哎——对面的邮递员,有我家的信吗?”
程英听见声音,停在一处用石头垒砌的土路石阶上,也大着嗓门儿冲对面喊:“婶儿——你是哪家的?”
对面的人听到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声音在回答,伸手笼罩在眼睛上,仔细往她所在的位置眺望,发现不是原来的那个邮递员,又大着嗓门喊:“我是曹石家的——同志,你是新来的邮递员吗?之前的邮递员去哪了?”
两人相隔的距离太远,那位大婶儿喊得话若有若无,顺着山风吹到程英的耳朵里,程英猜了个大概。
她把背上的邮包放下来,仔细看了一下她即将到达的,名叫矮门村的信件,确定里面有一封名叫曹石的人写得信,这才直起身子,对着那位大婶儿喊:“婶儿——有您的信,我马上到你们村里村委去,您过去领信吧。”
对方兴奋地“哎”了一声,合着另外几个人,往他们村子所在的村委会走。
矮门村的村委会,设立在快要到山顶的山道旁一个地势较为平坦的院坝里。
大黄在距离村委会大约一百米的地方,站在山道旁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冲着村委会的方向“汪、汪、汪——”叫了几声,提醒村里的人,邮递员来送信了。
这年头养猫狗的人很少,主要绝大部分的人自己都吃不饱饭,哪有那个多余的粮食去养猫狗这样的牲口。
也只有程建同,多年以来习惯带一条狗跟他一起跑邮,不仅给他排除一路上的寂寞,还能在关键时刻替他解决麻烦和危险,因此程建同跑得这条邮路的村民,都认识他的狗。
程建同深知道这年头的人们是个什么性子,像大黄这种体型威猛的土狗,在很多人的眼里那就是活脱脱的一盘肉,只要大黄不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很有可能会被一些愚昧无知的村民打来吃了。
因此程建同跑邮得这些年,养得几条狗,他都会从小进行训练,让它们尽量不要离开他的视线,吃住都跟他在一块儿。
他也从不把大黄带回老程家,就怕老程家的人,趁他一个不注意,把他的狗给打来吃了,他宁愿把狗交给他的同事代养。
程英临行前,程建同也再三跟她叮嘱,要看好大黄,不要让别人把大黄打了吃了,程英自然应下。
大黄的声音十分洪亮,在山谷之间,不断回荡回声。
它的叫声,带来许多村民的期盼。
因为它一出现,就代表着邮递员带来了信件包裹,带来了在外闯荡人们的思念,是村民们期盼着想见到的人物。
很快村民们都听到了它的叫声,纷纷往村委会赶。
当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跟着大黄来到村委时,村委旁的路边已经等候了不少村民。
这些村民大部分都面黄肌瘦,皮肤因为下地劳动干活晒得黝黑,穿着灰黑蓝三种带有补丁的老旧衣服。
看到程英出现,不管男女老少,都露出惊奇的目光,七嘴八舌地议论,“还真换了邮递员哩,以前的老程同志不干啦?”
“这邮递员咋是个女同志?我还没见过女邮递员跑我们这偏远山区的邮路呢,他们邮电所放心她一个女同志跑这条路啊?”
“这女邮递员长得可真俊,我都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么俊的闺女儿了。”
“哎?这不是老程同志的大黄吗?它怎么跟着这女邮递员,这女邮递员长得有点眼熟啊。嗳,女同志,你跟程建同是什么关系?”
面对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询问,程英把背上沉重的邮包,放在村委门口靠路边的一张木桌子上,歇了一口气,这才一一回答他们的问题。
“以前的邮递员——程建同,前段时间从阿依山摔下山去,成了半边瘫,没办法再继续做邮递员的工作了。我是他的大女儿,我叫程英,他的工作由我来做,以后马山这条邮路的信件包裹,全都由我来送和接收,各位乡亲父老,还请多多关照。”
程英眉眼狭长,鼻梁高挺,薄唇微红,五官精致漂亮,眉目之间自带英气,一头乌黑亮丽的齐耳短发,藏在脑袋戴得绿色五角星大盖帽下,蜜色的皮肤在阳光底下散发出健康的光泽。
她不笑的时候,看人的眼神自带凌厉感,一笑却又阳光灿烂,明艳动人,让人心生好感,配上她身上那套类似于军装的邮政绿色工作服,在场所有村民一瞬间对她好感倍升。
“原来你就是老程同志嘴里一直念叨的大闺女,我听老程说过,你在部队里当着女军官,你咋突然来当邮递员了?”村民们得知她是程建同的女儿后,大家伙儿对她好奇又喜欢的紧,一个个围着她问。
程英笑了笑,刚要开口解释,一个穿着半旧中山装,年纪大约在四十岁左右,看起来像个村干部的男人走过来,呵斥那些村民:“不该问的话别问,别戳人家的心窝子,老程的事情,早都传遍方圆几个村儿了,你们故意问这些话干啥。”
先前问这些话的几个村民,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男人转头看向程英,换了一副脸色,笑着道:“程英同志是吧,你好,我叫葛胜利,是矮门村的村支书,你爸之前送得邮件包裹,都是放在村委会。除了老葛家和老田家的老人家不认识字,不方便行动,由我代他们领取,其他的信件包裹,都由邮递员送到大家的手里。”
程英点点头,“我爸跟我说过了,你好葛书记,你说得那两位老人家,这次没有他们的信件,只有别人的。”
“好,我知
道了。”葛胜利往旁边站开,示意旁边看热闹的村民,“有信件的过来拿信件,需要邮寄包裹的提早回家准备包裹,等小程同志跑完邮回来,再把包裹给小程同志捎去邮电所。”
第24章
那些有信件包裹的村民, 一窝蜂地上前,围着站在桌子旁的程英问:“小程同志,有俺家的柱子写得信没有?”
“我家大闺女春分上月说要给我寄一些城里稀罕的罐头和麦乳精回来, 她寄回来没有?”
“小程同志, 我儿子大牛在市里的钢铁厂工作,他每月都会给我寄一张汇款单, 这个月已经迟了好久,你看看有没有我家大牛的汇款单?”
“我家老二给我定了报纸, 每月你爸都给我准时送来,这次你爸出了事,那报纸也没按时给我送来。”
程英抹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 从厚重的绿色邮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属于矮门村的信件包裹,挨个发放给围着她的十来个村民:“李家大娘, 这是你家柱子给你写得信。春分她爸,这春分邮寄给您的东西,里面有两罐麦乳精, 一罐牛肉罐头、一罐黄桃罐头,你打开包裹看一下,看看有没有破损, 没有问题的话, 在我的单子上签个字, 表示你已经收到了东西。你要不识字, 不会写字, 就在单子上摁个手印。许家大妈,这是你家大牛给你的汇款单,你得自己去镇上的邮电所取款。曹石家的, 这是你家的挂号信,里面好像是份文件,你仔细看看是怎么回事。黄会计,葛书记,这是你们订得报纸,另外还有一份报纸,是你们村上邓老师的”
被这么多人围着,嚷嚷着,程英没有一点慌张,十分沉着冷静,做事不浮不躁,干净利落地把事先整理好的矮门村所有信件包裹都发放给相关的村民,又对没有收到信件包裹的村民解释,镇上邮电所没有收到相关的包裹,请他们再等等。
最后她拿出一张邮电所签收单和一块红泥印,让春分她爸摁了个手印,再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对村民说:“各位乡亲们,咱们全镇就三个邮递员,要跑二十五个大队,五十多个村儿,每个邮递员除了周末休息日,每天都在跑邮的路上,实在是忙不过来。这次因为我爸摔下山的缘故,我们支局长年纪也挺大了,也不熟悉我爸这条邮路,有些邮件包裹为此耽搁了时间,实在不好意思。以后我会风雨无阻,准时把邮件送到大家手里,请大家放心。”
“原来如此,那我们就放心了。”村民都表示理解,邮递员这份工作,看似是国家干部编制,工资不错,实际却是个十分辛苦的活儿。
邮递员不管春夏秋冬,无论路途多遥远,又或者是刮风下雨,他们都要跋山涉水,坚持把邮件准时送到收件人的手里,很少有丢失邮件或者迟到的情况,村民也知道邮递员干这份工作有多不容易。
李柱子娘拿着手中的信,上前来热情地拉着程英的手说:“谢谢你嘞小程同志,你走了老半天路,一定又累又渴吧,你到我家喝口茶,歇歇脚吧。你爸以前每次帮我送了信,都会在我家坐会儿,我家就在山顶的路边上,离这里不远,你喝了茶就走,不耽误你的路程。”
程英下意识地想拒绝,却看见大黄直接跟着李柱子娘往山顶上一套土屋走,她楞了一下,转头无奈地把邮包重新背在背上,跟着李柱子娘走。
临走前,一个老太太对程英说:“小程同志,你跑完邮回来,记得来村上找我们书记,让我们书记喊我,我要给在城里工作的孙子孙媳,邮寄一些家里晒的笋干、红薯干,还有一些粮食鸡蛋给他们吃。”
程英脚步一顿,回头问:“这些东西加起来有多重?”
老太太笑眯着眼睛说:“不重,也就一百来斤。”
程英:
她是邮递员,不是牛马,这么重得东西,让她背着下山帮着邮寄,这老太太是认真的吗?
旁边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十五岁小姑娘,立马拉着那老太太的手说:“奶,您在胡说些什么啊,这么多的东西,您怎么好意思让邮递员给您送啊,小程同志没有那个义务帮您背这么重的东西送去镇上,她只是送信的,不是送货的!我跟您说了多少次了,您真要给我哥他们邮寄粮食,也得是我跟我爸他们背去镇上的邮电所邮寄,您不要老想着让邮递员帮您送。”
老太太撇嘴,“她反正要经过我们村儿回镇上去,她帮我带点东西去镇上的邮电所邮寄怎么了,她年纪轻轻的,这么点东西都背不得,还做什么邮递员。想当年,我年轻那会儿,我什么活儿都能干,两三百斤的东西,我随随便便都能背起来”
程英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知道世间奇葩多如牛毛,尤其在乡下,那些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的农村老太太老头子更是奇葩中的奇葩,她想过自己会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难缠的奇葩,没想到这才短短半天的世间,就遇到了这样的人。
程英望着那老太太,皮笑肉不笑道:“不好意思老太太,我的工作是邮递员,我的职责就是送邮件,请您听清楚,是‘送’,不是收。我们邮递员没有义务帮人收揽包裹送去邮电所,如果大家伙儿有什么轻省一点的,不涉及钱财的东西,比如一封信、一件衣服,或者三两斤干货,自己不方便去镇上的邮电所,对我们态度好的话,我们可以帮忙收揽信件包裹送去镇上,其他的,都免谈!请您记住,我们是邮递员,不是您的专属牛马,您想邮寄什么东西,我们不会给您专门送。”
“你、你这是什么态度?!”老太太立即变了脸色,伸手颤巍巍地指着她,“你爸以前每次经过我们村儿,我让他帮忙带东西去邮递,他都帮忙了,怎么到你这里就不行了?就你这样好吃懒做的人,你怎么有资格做邮递员?!我要去你们邮电局投诉,让你们的领导撤了你的职,让你当不了邮递员,换一个人来做。”
程英笑了起来,“欢迎您去投诉,我爸是我爸,我是我,我爸在工作上是个烂好人,在家里又是另一幅模样,我可不像他,我一直都是表里如一。您家以后得信件包裹,我也不会再收揽,您自个儿去镇上的邮电所邮寄去吧。”
“你、你你你”老太太气得手都在抖,她看程英抬脚要走,气急败坏地伸手去打她。
葛胜利见状,连忙抬手抓住她的手,对着站在她身后的一对中年夫妻大声呵斥,“田老大,管好你的老娘,别一天到黑到处撒泼耍混,真以为邮递员是你家的,你家想邮递啥东西,人家就得帮你捎去镇上邮?以前老程同志是想着大家都是乡亲,偶尔帮帮你家忙也没什么,你老娘倒好,这么多年人家免费帮忙下来,你老娘就觉得理所应当,让人家小程同志一个邮递员帮你家背这么重的东西去镇上,人家不愿意就要去邮电所投诉,让人家没工作做。程建同这么多年对你家的好,都是喂狗吃了?让你们家老太太这么恩将仇报,这么对人家的女儿!我告诉你们,哪怕换了一个邮递员,人家不愿意给你们带邮件包裹,你们怎么举报、撒泼耍横都没用!”
田老大夫妻俩尴尬又丢脸的出来,一边对老太太说:“妈,您怎么又拿您那一套老做派来欺压别人,您要给您大孙子邮递东西,我们俩背去镇上邮寄就行了,你干啥在这儿丢人现眼。”
一边对程英低头道歉,“小程同志,实在对不住,我妈年纪大了,有些老糊涂,你别把她的话听心里去,我们要邮寄的东西,我们自己会去镇上邮寄,不会麻烦你。”
程英看了一眼葛胜利,心道这个村支书倒是个明事理的,及时出来解决矛盾,是个好干部。
她也不跟田老太计较,说了一句没事儿,跟着李柱子娘走了。
两人一狗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来到山顶,李家
的房子就在山顶路口一颗巨大黄角树后面,是一个用泥土修建的大套屋子,靠近路边的位置,有一个平整的大院儿。
两人一到黄角树下,一股清凉的山风,带着黄角兰花特有的迷人清香吹来,吹走夏季的闷热。
程英忍不住停脚,站在黄角树下吹凉风。
实在是现在已经进入了八月,天气正热的时候,太阳高挂枝头,火辣辣的阳光晒得她浑身都是汗水。
李柱子娘看她站在树下没动,笑着跟她说:“我家门前这颗黄角树,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每年从四月到九月都会开花,又正好在山顶路口的风口上,一到夏季,村里人都喜欢到我家黄角树下乘凉,到了傍晚,我家门口可热闹了。”
黄角树下放了好几个竹子做得,已经褪去青绿色外皮,变成灰扑扑陈旧的竹椅子,看起来像是李家人放在那里,专门给路人和村里人坐下乘凉的。
大黄热得直接跑到黄角树下,一个靠角落的阴凉地方趴着,伸着粉嫩的狗舌头,不断喘气,给自己驱热。
它这样的动作,显然是程建同以前每次跑邮,经过这里,会在这颗黄角树下,坐在竹椅上歇歇脚,它跟着程建同歇脚,才会停下来喘气。
程英忍住想坐在竹椅上的冲动,双手嘞着肩膀上的邮包背带问:“李大婶儿,你叫我来你家喝茶,是想请我帮你念信吧?”
李柱子娘笑着点点头:“是的,我不认识字,也不想让村支书和会计帮我念信,就只有让邮递员给我念信。你爸以前每次来给我送信,我都请他帮我念信,顺便再喝口茶,歇歇脚。”
第25章
程英跟着李柱子娘, 走进李家的院子,大黄跟在她的身后,看见堂屋里走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 冲着那老爷爷直摇狗尾巴。
老爷爷笑容和蔼地伸手摸着大黄的狗头, 从屋里拿出一根大骨头扔给大黄吃,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着:“大黄, 好久没看到你了,这是我上次去县里走亲戚的时候, 特意打包了亲戚家不要的骨头给你留得,你吃吧,吃吧。”
那根骨头已经十分干巴, 呈现褐色的颜色,上面没有一丁点肉,但大黄看见那骨头却是十分高兴。
毕竟这年头大家都缺油水, 人们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回肉,有人念着它这条狗,给它骨头啃, 已然很不错了。
大黄冲着老爷爷摇了好一会儿的尾巴,这才去咬那根骨头,趴在李家收拾的干净利落的堂屋角落啃骨头。
“小程同志, 进来坐。”李柱子娘热情地招呼程英进门, 跟她介绍起老爷子说:“这是我的公公, 也是柱子的爷爷。”
又跟老爷子介绍起程英, “爹, 这是程建同的大闺女,名叫程英,程建同不做邮递员了, 由他闺女顶班,以后咱家柱子的信,由她送过来。”
“原来是建同那老小子的闺女啊,长得倒挺像他的。”老爷子上下打量程英一眼,从屋里抓了一大把自己平时舍不得多吃的龙眼干到程英手里,“闺女,吃吧,好吃的很,这是我家大柱给我跟他娘邮寄回来的好东西。”
青曲镇后世会种很多龙眼树,可是在七零年代,龙眼树只有零星几颗,种树的人家都舍不得吃,都拿去副食店卖。
龙眼干在这年代人们的心中,算是金贵的零嘴了,程英连忙推拒,“李爷爷,我不要,我喝口水就行了,我给你们念完信就走。”
李柱子娘给她端来一盅自家摘泡得老山茶出来,放在她面前说:“小程同志,你就收下吧,也没给你多少,就一把,你在路上当个零嘴吃,也不会那么寂寞。”
“那好吧,谢谢李爷爷。”程英礼貌道谢,把龙眼干放进斜挎包里,再把身上沉重的邮包,放在堂屋门后的一根大椅子上。
她接过李柱子娘手中的信封,小心的撕开信封,发现里面有两张信纸,两张大团结,她连忙把大团结拿给李柱子娘。
这年头的人们,很多人会把钱票塞在信封里,由邮局直接运送到收信人的手里,这是大家对邮局的信任。
因为本县信件邮费仅需要四分钱,跨省八分钱,能把信件直达收件人的手里,是这个年代较为低廉费用,又比较普遍的寄钱方式。
远比在邮局汇款,由对方所在地邮电所拿到相应的汇款单,再让对方去邮电所拿钱方便。
不过这样的信封,也有丢失的时候,通常都是运输工作失误,一旦失误,那一条运输路线都得追责,很少出现工作人员知道信封里有钱,进行独吞的事情。
但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
有些收件人是聋哑人,又或者是目不识丁的老年人、孤儿寡母,家里没啥亲戚撑腰,就有心怀不好意之人,进行私吞。
上一辈子,程建同在黄翠芝、程一国夫妻俩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下,把邮递员的工作给了程纯富做,程纯富便找着借口,私吞了好几个人的钱,过了好些年才东窗事发,被人发现,举报到了邮电所那里,被邮电所的领导给开除,并且被公安局的人抓走判刑。
这李柱子写得信封,就是被程纯富私吞过信中钱的其中一户人家。
上一辈子程英曾听程建同提过,李柱子是矮门村唯一到沿海地区当海军的士兵,他爸在他出生的那一年就去世了,他是遗腹子,他娘就生了他一个孩子,他奶又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最后留下他爷爷、他娘、他,三个人相依为命。
他十八岁那年,因为考上高中,又正好遇上十年大动乱,县里下乡来招兵的缘故,他毅然决然地选择参军,最后被划分到了沿海地区当海军。
他在南海地区当海军的第三年,因为军事冲突,壮烈牺牲,临死前他怕他娘、他爷爷接受不了他死亡的事实,请求他的战友告知所在的部队,不要把死讯告诉他的家人,求战友每月模仿他的口气文风,给他的家人写信,给他家人一线希望。
他的战友遵从他的遗愿,每个月都给他的家人写信,信中从原来每月塞十块钱,变成塞二十块钱,这钱是他活着的战友,好几个人,每人每月凑五块钱邮寄的,已经寄了快四年。
除了钱,他们还经常打着李柱子的名号,给李家人邮寄当地的特产,替李柱子尽孝。
而李柱子牺牲后的一大笔烈士抚慰金,也由当地政府部门,找着借口发放给了李家人。
有了那笔钱,李家人的生活明显比以前好。
知道事情缘由的程英,看着李柱子的母亲和爷爷,眼里难免生出几分难过。
李柱子的母亲,为了养大李柱子这个遗腹子,不顾娘家人的反对,坚持把他生下来,顶着村里人的风言风语,和公公婆婆,好不容易将他拉扯养大,他选择去当海军,他的母亲和爷爷都以此为荣。
可李柱子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祖国的南海边,他还年轻,没给家里留一个后,他怕自己的母亲爷爷受不了他离去的打击,宁愿让部队、让当地政府不给家里报丧,不发放烈士牌匾,也要请求自己的战友模仿自己给家人写信。
这样一个孝顺又为国牺牲的好男儿,谁忍心破坏他的遗愿呢。
程英将信纸缓缓展开,双手捧着信,声音清润温和地念起来:“爷、娘,你们好。
自从离家出门,已经有七年了,由于我所处部队比较特殊的缘故,我一直在海上执行任务,跟往年一样,无法归家看望你们,我深感愧疚,又很无奈。
我是一名海军,一名祖国战士,祖国需要我,我就会一直为国效命,为此我不能回家,请你们体谅。
我会定时给你们写信寄钱,钱虽然不多,但是我的一份心意。
我在部队这边吃得好,睡得好,身体康健,一切都很好,请你们放心。
娘,上次您托邮递员给我写信,说爷爷的身子骨越来越不好了,有时候会犯糊涂,到处乱走,摔得
头破血流的,不知道爷爷身体好点没有?
娘,您在信中说,很想念我,想去我所在的部队来看我,我很高兴你想来见我,但我所在的部队一直在海上执行任务,不方便接待军属见面,这事儿就算了。
娘,您上次给我邮寄的老家特产我都收到了,我很喜欢吃,但我战友他们吃不惯,您下次想邮东西,就邮我一人份的就行了,别邮多了,浪费钱。
最后,祝娘和爷爷身体健康,长命百岁——爱你们的李柱子留笔。
此致敬礼!”
下面落款了写信的日期。
李老爷子听完她念得信,乐呵呵地说:“大柱还是老样子,在外面玩疯了,就不肯回家了。”
程英抬头,看了他一眼,又看向李柱子娘。
这李老爷子是老糊涂了?还是有痴呆症?
李柱子娘伸出食指,竖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眼中含着眼泪,配合着李老爷子说:“爹,柱子是那样的脾气,他一向很调皮,一出去就不想回家了。”
“是啊,他可皮实了。”李老爷子呵呵一笑,躬着身体,慢悠悠地走到门口,一只手扒着木门,嘴里喊着李柱子的名字,叫他赶快回家,别再外面玩了,仔细把自个儿晒成黑炭。
李柱子娘望着李老爷子趴在客厅半米高门槛上,喊李柱子回家的干瘦身影,眼中的眼泪越积越多,最后忍不住双手捂住脸,坐在凳子上掩面低声哭泣。
大黄听到她的哭声,停止啃骨头,爬起身来,走到她的脚边坐着,仰头看着她,嘴里发出低声的呜咽声,似乎在问:人,你怎么了,你怎么在哭?你身上闻起来好像有伤心的味道,需要我帮忙吗?
李柱子娘听到它的声音,松开双手,看到它乖巧地坐在自己腿边,黝黑的狗眼睛,一副很担忧的表情,她红着眼眶,伸手摸着它毛茸茸的狗头,一句话都没说,默然无声地流泪。
程英看到李柱子娘的动作,心里忽然产生一个想法,李柱子娘是真不知道李柱子牺牲的事情吗?
都说母子连心,很多母亲,在孩子出事的时候,都能感应到孩子出事,李柱子牺牲之时,李柱子娘真没有心灵感应吗?
李柱子当兵三年,牺牲了四年,前后加起来已经过去了七年时间,尽管李柱子所在部队的战友,一直模仿他的口吻给李柱子娘写信,可是李柱子七年没有返乡探亲,也没在信中提起自己升职的事情,就算李柱子娘目不识丁,不认识字,不知道部队的规矩制度,四年前县里武装部和相关政府部门来给她送一大笔钱,她心里也应该猜到了什么吧。
程英转念一想,也许李柱子娘猜到了,但不敢问,不敢相信。
李柱子是她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是她从小放在心尖里疼爱的孩子,就算她心里猜到了,只要有一丝希望,她都不会相信自己的孩子已经死去的事实。
她把所有的期望,都放在她‘孩子’每月给她写得那封信上,只要信件准时到达,那就代表着她的孩子平安无事。
尽管心里觉得不对劲,她还是把那份期望,放在了每月给她送信件的邮递员身上。
只要信件送到她手里,她的孩子就还活着,她就还有生存下去的希望和盼头,这是她后半生唯一的念想。
程英在这一刻,忽然体会到了程建同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都风雨无阻给乡亲们送信,原来,他们邮递员送信,真的不止是单单给乡亲们送邮件包裹,还承载了每一位乡亲们的期盼和希望。
这份邮件必达的责任感,是每个邮递员都该做到的。
第26章
离开了矮门村, 程英背着邮包继续跑邮。
大黄领着她,从山顶往下走,前往下一个名叫凉风凹的村子。
下山的路并不好走, 因为没修公路, 路是老一辈人们开垦出来的羊肠山道,多半都开在不占用农田的崖壁旁, 呈现盘山的模样,道路弯弯曲曲。
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 下山之时必须小心谨慎地往下走,以免脚滑稳不住力道,摔下山去。
大黄熟悉这条邮路, 走这条路没有任何压力。
从下山开始,它就一直在奔跑,它以为年轻的小主人会像先前那样, 脚步稳健地跟上它的脚步,于是撒丫子着欢乐奔跑着。
结果它跑出很远的距离,程英都没有跟上来, 它不得不噌噌噌地跑回来,站在半山腰狭窄山道路边靠悬崖的一从杂草堆旁,偏着脑袋看着程英, 冲着她:“汪、汪、汪!”叫了三声, 像是在说, 你怎么跑得这么慢。
程英探头看了一下路边的悬崖, 下面是好几百米的悬崖陡壁, 崖壁上零星长着一些绿油油的树木植被,悬崖下一条水流湍急,但水却是清澈宝石绿色的河流, 能清楚听见河水流动的声音。
山对面是绵延不绝地大片树木山林,山林的上空,高悬着圆日,这里风景秀丽的同时,带来一阵阵清凉的凉风,倒让人行走在这样陡峭的山道之间,没那么晕眩恐怖。
凉风凹离这座山头还有三个小时的路程,程英抹了一半脸上的汗水,双手拉扯着肩膀上的背带,减轻因长途跋涉,沉重邮包肩带磨损肩膀的疼痛,对大黄说了一声:“走吧大黄。”
一人一狗,顺着半山腰一条弯曲陡峭的峭壁山道,往东面方向的凉风凹行去。
山风徐徐,山林中偶尔有鸟雀啾鸣,伴随着野兽嘶吼的声音,山崖下流水潺潺,远处的山坳还隐隐带着一些还没完全散去的雾气,程英置身在这样的清山绿水之中,仿佛心灵都被净化了一般。
上辈子,程英活在好强要强的性格和部队事业中,与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过上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好日子。
可在好日子的背后,是数不尽的心酸,止不住的心累,还有身体无法磨灭的伤痛。
上辈子程英活得太累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方面,她都饱受摧残,从没有过过一天安静祥和的日子。
重活一辈子,她想活出跟上一世不一样的人生,回归乡野,回到她从小生活的地方,感受农村山野河流,过上平静安宁的生活,是她上辈子和这辈子,两世的梦想。
这大概是每个在外闯荡的农村孩子,在外面过得不好,又或者受到了什么伤害,都会想着回到老家,回到自己熟悉长大的乡下,种种地,种种菜,养养猫狗鸡鸭,吃着粗茶淡饭,守着父母,感受着农村一草一木的芬芳宁静,用乡土生活,抚慰自己的伤痛,安安静静,平平淡淡,过完此生。
程英本就是农民的孩子,她的心灵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城里日子过得再好,她也不愿意再去城里折磨自己。
她宁愿留在乡下,做着外人不看好的苦力邮递员,也要穿行在这山野之间,用山川草木生灵,抚慰自己内心的伤痛。
深吸一口山间的清冽气息,将自己内心纷杂的情绪倾吐一空,程英勒着肩带,继续前行。
这会儿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火红阳光撒满大地,河流两面的山顶都是金红色的一片,风景好看是好看,就是热得人要命,就算山脚下的河流往上吹来一阵阵凉风,也还是热得程英满头大汗。
程英走了两个多小时后,实在热得受不住,停在一处被人工开凿出来的斜坡悬崖口子下,把邮包放在靠里崖壁的位置,人靠在邮包上,进行短暂的歇气。
大黄也热得不行,看她停下来了,就蹲坐在她的身边,面向悬崖的方向,吹着凉风,张着嘴巴,吐着舌头,吭哧吭哧地喘气。
程英从斜挎包里拿出军用水壶,拧开盖子,咕噜咕噜一气喝下半壶水,接着把邮包上,用一根绳子绑挂着的一个老旧陶瓷水杯取下来,将军用水壶里剩下的半壶水都倒进杯子里,放在大黄的面前,“大黄,渴了吧,喝吧。”
这个陶瓷水杯只有巴掌大小,是程建同以前用过的陶瓷水杯,他每次跑邮都背在邮包上,口渴之时,遇到河流溪流,直接舀水来喝。
这样虽然解了渴,但有两个坏处。
一是程建同真正渴了的时候,不一定能走
到有溪流河水的地方舀水喝水,人一直处于饥渴的状态中,身体很容易渴出毛病。
二是那些河水溪水虽然看起来清澈见底,喝起来也十分清甜,到底水没被烧开过,里面有许多微生物、寄生虫和看不见的蚂蟥幼虫存在,长期喝生水下去,身体难免不舒服,会出问题。
万淑慧心疼程建同,在他上任邮递员后没多久,就给他买了一个军用水壶,劝说着他背着装有白开水的军用水壶上路,他总不听,嫌弃背军用水壶麻烦。
后来上了年纪,他有次喝了山间的山泉水,一个没注意,把一条蚂蟥喝进了肚子里,身体不舒服了许久,人越来越瘦,送去医院一检查,蚂蟥都是老大了,需要做手术把蚂蟥取出来。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敢喝生水了,一直带着军用水壶,这个用来喝生水的陶瓷水盅,也没落下,一直背在邮包上,拿给跟他一直跑邮的狗喝水。
水盅是程建同强烈要求程英一起背着的,除了拿来给大黄喝水用,还因为水盅挂在邮包上,程英每走一步,水盅就会撞击在邮包上,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叮叮咚咚撞击声。
过路的路人,或者是村民,听到这样的声音,就知道是邮递员来了,能给她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大黄连跑半天的山路,自然渴了,程英给它倒好水,它低头吭哧吭哧一阵喝水,将杯子里的水全都喝个干净,没往外撒出一滴水。
程英见状,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嘴里夸赞,“大黄你真是条乖狗狗,喝水没有喝得到处都是,我爸把你教得真好。”
大黄跟所有狗类一样,喜欢被认识的人抚摸,也能分辨人类的情绪。
它知道程英是在夸赞它,虽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不过大黄十分高兴。
它昂着头颅,狗脸露出一副人性化的笑脸,圆圆的狗眼睛笑眯着眼,蓬松的狗尾巴一直摇啊摇,任由程英抚摸着自己,一副好脾气又温驯的模样。
程英摸了它一会儿,感觉歇息的差不多了,将大黄喝水用的水盅挂绳重新绑到邮包外面的手柄上,接着重新背起邮包,站起身来,拍了一下大黄壮实的后背说:“走,大黄,我们继续送信去。”
“汪!”大黄叫了一声,速度不紧不慢地率先往前走。
安静的山道中,再次响起程英走路之时,搪瓷水盅撞击在邮包上,发出来的叮叮咚咚不大不小的声响。
这次一人一狗走了大概半个小时,走在前面的大黄忽然停住脚,冲着拐弯的山道,程英看不见的地方,一阵汪汪大叫。
“怎么了大黄?”程英不明所以,从斜挎背包中掏出军匕握在手里,应对突发状况。
大黄回头看她一眼,转头继续冲着前方“汪、汪、汪”地叫,这次叫得声音,明显没有前面的声音大。
程英看它的表情动作,不像是戒备要咬人的模样,正疑惑它为什么这样叫的时候,前面拐弯处,被一大块凸起的山石挡住视线的地方,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喊声:“老程,是你吗?你来给我们村儿送信了啊?”
很快,一个身形干瘦,皮肤黝黑,留着一小撮八字胡的四十七八岁中年男子,出现在拐弯处的山道上。
他身后跟着两名同样黑黑瘦瘦的二十多岁年轻人,模样长得跟他有些像,三个人,每个人手里都用绳子牵着一头皮毛漆黑的山羊,看到程英背着绿色的邮包,三人都愣住了。
大黄在此刻冲着那三人摇了摇尾巴,显然是认识他们的。
大黄认识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程英放下心中的戒备,将手中的军匕悄悄放进衣兜里,身体朝里面的崖壁靠了靠,在不足一米的狭窄山道,给对面的人和羊让道,同时跟他们打招呼:“叔,你好,我是程建同的大闺女儿,我叫程英,我爸不做邮递员了,他的工作由我来做,你们是凉风凹的么?以后你们村儿的邮件都由我来送。”
“你是老程的大闺女啊?我就说你看着眼熟,你是不是小的时候跟你爸送过信?那次你爸带着你到我们家吃饭,你还跟我家臭小子打了一顿呢。”
中年汉子认出她是谁,笑着拉住手里蠢蠢欲动,想撞陌生人的黑山羊道:“我是你广盛叔啊,我旁边左边这个就是跟你打架的二喜,右边这个是当时劝架的大喜。他们比你大不了几岁,当时你大婶儿看大喜一直拉偏架,一直护着你,跟你爸说,让你跟我家大喜定个娃娃亲,你爸不答应,说你的婚事得由你妈做主,他做不了主。你也不乐意,直说让你跟大喜定娃娃亲,你非揍死大喜不可。”
第27章
郭广盛这么一说, 他两个儿子和程英都恍然大悟。
程英十一岁的时候,因为好奇程建同跑邮的工作,在那一年的夏季, 软磨硬泡着程建同, 非要跟着他跑邮。
程建同执拗不过她,就带着她跑了一次。
程英跟着程建同, 认识了他这条邮路上的许多人和村民,也见识过他跑邮有多么辛苦。
由于过去了九年, 再加上程英多活了一世,上辈子她人生中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部队的事业,还有跟魏牧成的爱恨纠缠上, 儿时发生的事情,其实她很多都忘记了,或者记忆模糊了。
如今听郭广盛这么一说, 程英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原来是你啊广盛叔,这时间过去的太久, 我一时没认出您,想起您,还请您勿怪。”
她说着, 又向着高郭广盛一个个头, 都穿着白色短褂, 黑色长裤的两个年轻人喊:“大喜哥, 二喜哥。”
大喜有些腼腆, 脸庞微红的点点头,声如蚊呐喊了声:“小英妹子,好久不见。”
二喜则咧开嘴, 露出一口白牙,满脸笑容道:“小英妹子,我听你爸说,你在部队当女兵呐,好端端的,你怎么突然回来当邮递员了?”
“这事儿说来话长,我爸出了事,他没有儿子,我不得不回来主持公道”程英将程建同身上发生的事情,简短的跟郭二喜解释了一遍。
二喜听完,先是愤愤不平地臭骂了程纯富一番,接着打量着程英道:“你现在顶替了程叔成为了邮递员,以后你跑这条邮路,到了我们凉风凹村儿,你就去我家吃饭吧。有空咱们再像小时候那样切磋切磋,看看你这个当过兵的人,身手有多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