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0(1 / 2)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鸩离 35106 字 13小时前

第51章

曾经何时, 程英就是看着魏牧成这样英俊的相貌身材,原谅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出轨,以为自己的大度和原谅, 能够挽回他那颗在外浪荡不羁的心。

可终究是她一厢情愿的笑话。

四合院里, 那个不是她的孩子,却嗷嗷哭嚎的婴儿哭声, 魏牧成母亲抱着那个孩子欢喜的眼神,魏牧成一副做错事情, 跪在她面前,向她磕头,请求她不要离婚, 不要离开他的画面,一幕幕出现在她眼前。

上辈子,她说什么都不肯原谅他, 坚决要离开他,他又变成偏执的疯子,将她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偏远别墅地下市里, 日日不顾她的意愿,对她做出这样那样的事情,从身体到心理, 将她逐渐击溃。

她逃跑多次, 依然来逃他的手心, 最终选择跟他同归于尽, 却被魏牧成父亲的人所救

面对眼前一脸深情的魏牧成, 程英除了觉得恶心,还有一股深深的恐惧。

她一直低估了魏牧成对她的影响,以为只要逃离了魏牧成, 她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

可是上辈子魏牧成跟她纠缠了那么多年,对她所做的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每每她想起来,都如噩梦一般,午夜梦回总是会害怕。

如今看到魏牧成出现,尽管他今生还没对她做那么多恶心的事情,程英看着他,还是很想跑。

她竭力控制自己想关门的冲动,心里很明白,魏牧成看似放荡不羁,性格散漫,一副玩得很开的高、干、子弟形象,实际他性格阴晴不定,十分偏执,死缠烂打的本事让她上辈子受够了。

这辈子,她绝不想再经历上一辈子的事情,注定不能跟他硬碰硬,激怒他。

程英调整情绪,当着周围围观的街坊邻居面,声音平静道:“魏牧成,我想我离开部队的时候就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我们已经分手,不再是对象的关系,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那是你单方面的分手,我同意分手了吗?”魏牧成漆黑的眼眸紧紧盯着她,眼里满是失而复得的狂喜和炙热。

他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大步走上前,伸出双臂,将程英整个人用力抱进怀里,在她耳边低喃:“程英,我好想你,你走后的每一天,我无时无刻都在想你。”

两个月前,程英突然跟他分手,并且不顾他的阻拦,义无反顾退伍返乡,坐上火车回到她的家乡。

他心中的惊愕、不解、受伤,全都化成了怒火,追着程英所坐的那列火车跑了许久,很不甘心,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变了心,忽然不爱自己,忽然要离开。

他追逐无果,本来要去火车站买票,直接追到程英的家里去。

可在这个时候,他爸收到风声,派了一支特战队伍将他拦下,让他不要为了感情,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出来。

他的身手本来在部队里算不错的,可再不错,都打不过那些受过特训的特战士兵。

他很快被他们制服,在车站拼命挣扎反抗,眼睁睁地看着程英所坐的那辆火车,越行越远。

之后他被他爸他送去了特训队,在那里关了一个月。

他在那里日日受训,茶不思,饭不想,夜不寐,想不通程英为什么要跟他分手。

很快他在一次训练中受伤,从很高的地方摔下去,受了很重的伤,在医院躺了很久。

他在医院昏迷的时候,一直在做梦,梦中像是过了一辈子,他跟程英的爱恨纠缠,在梦中清晰呈现。

等他清醒过来,想起梦中所梦见的每一件事情,他忽然就明白了程英那些反常的举动。

也许,程英跟他做了一样的梦,记得梦中的上辈子,他负了她,对她做了许多不理智的事情,她才会毅然决然地跟他分手,连女军官都不做了,也要离开他。

又或许是他受伤太严重,他的灵魂已死去,所谓的做梦,其实是他真实经历过的一辈子,他重生了,所带来的西伯利亚蝴蝶震动,致使程英做出了跟他梦中截然相反的行为举动,毫不犹豫地离开他。

不管是哪一种,他醒过来以后,都想迫切地找到程英,想与她再续前缘。

他爱程英,无论是梦中的上辈子,还是这一辈子,他都爱程英。

他承认,上辈子他不断出轨,对程英造成了很多的伤害,可在他的心底里,他一直是爱程英的,因为只有程英跟他志同道合,只有程英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知道他的所有爱好,包容他所做的一切,灵魂一直跟他很契合。

同样的,程英也是一个性格十分自立顽强的人,在她发现他负了他之后,她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他,没有一丝商量转圜的余地。

魏牧成是个自大又傲慢的人,他出生高、干家庭,含着金钥匙,从小就被众星捧月长大。

他那样的家世,注定让许多人对他阿谀奉承,许多漂亮的女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断往他身上贴。

他只是跟那些女人玩玩而已,又没想过要娶他们,他的妻子之位一直是程英,他不明白程英为什么那么生气,那么绝情的要离开他。

他对程英的爱,自始至终没变过,不仅仅是因为两个人都是彼此初恋的缘故,还因为程英要离开他,要扑进别的男人怀抱,他内心里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愤怒和嫉妒,让他不愿意放程英离开,对她做出很多不理智的事情。

现在不一样了,不管他梦中的事情是真是假,不管他是否多活了一辈子,今生,他没有出轨,没有背叛程英,他还很年轻,他对她的爱是干净存粹的,他不会再做任何负她的事情,不会再让她离开他,他会和她好好的过一辈子,不会重蹈覆辙。

魏牧成紧紧抱着程英,内心里的煎熬、不安、忐忑、恐惧等诸多情绪,渐渐安抚下来。

这是他的程英,是对他笑,跟他闹,和他并肩作战,只要他一个眼神,她什么都能懂的程英。

不是做梦,也不是他在幻想,因为在梦中的上辈子,两人撕破脸皮以后,程英就再也没有对他笑过,也不肯让他靠近她半步,更不愿意跟他拥抱。

尤其在那栋偏远别墅的地下室,无论睡前他怎么抱着她,怎么亲吻安抚她,她始终闭着眼睛,不愿意多看他一眼,不愿意对他任何回应。

午夜梦回之时,他醒过来,她永远背对着他,身体蜷缩在靠墙角的地方,离他远远的,两人之间的距离,像一道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可是在她醒过来后,她又会假意顺从他,只为了能够杀了他,随时逃跑。

为此,他从来不敢给她松绑,用铁链将她一直锁在地下室的床上

今生,他在来找程英的路途中,也恨过程英,恨她的薄情寡义,恨她的心狠绝情。

上辈子,她总是会逮

着机会,用刀子一次又一次捅进他的心窝子,要置他于死地。

哪怕她没有他的经历,不知道上辈子的事情,可今生的她,居然跟上辈子的她一样,说不爱他,就不爱他了,说分手就分手,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说走就走。

如此绝情的女人,他想,他见到她以后,一定要找着机会,让她体验一下,他上辈子被她无数次刺伤的刻骨之痛,也要让她知道,今生她没经过他的同意就离开他,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的。

他来到了青曲镇,打听到她生平过往,听到了程家周围邻居对她的各种传言,也知道了她从山上摔下山,重度昏迷的消息,他心急如焚,迫不及待地想见她,谁知道她给他吃了个闭门羹

现在,见到她了,将她拥抱在怀里,她好好的活着,他所有的恨意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魏牧成心想,就这样吧,这样也挺好,她只要待在他的身边,继续跟他在一起,从前过往,他可以既往不咎,他依然会对她掏心掏肺好,什么恨意,什么上辈子的纠缠,都不重要了。

周围的邻居看到这一幕,一起倒抽一口气,纷纷交换眼神,程英不是说没处对象吗?怎么这会儿,跟这个男人,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的。

要知道,这年头的人们思想行为都很保守,未婚男女在结婚前处对象,通常就去看个电影,吃个饭,或者去公园、河边散散步,两人之间的距离得隔开个两三米以上,以免被人看见说闲话,也怕被特殊时期的红袖兵们抓到,以男女作风有问题,抓去P斗折磨。

情到浓时,小年轻们最多偷偷躲进林子里,或者不见光的地方,牵个小手,亲个小嘴,自己偷偷摸摸干就行了,哪像程英这样,大庭广之下跟一个男同志搂搂抱抱,这像什么话。

一时间,围观的人们,对着程英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什么不好的话都说了出来。

被魏牧成抱在怀里的程英,感觉浑身气血都在涌,恨不得伸手打破魏牧成的狗头,让他在大庭广之下对她搂搂抱抱,完全不顾她心里是什么想法,也不顾她的脸面。

这个渣男,还是一如既往地脑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从不考虑别人,永远是那么的自私自利。

他紧紧抱着她,力度大的像要把程英融进他的骨血里,程英不是那种娇气的人,也被他这种力度嘞得浑身都疼。

程英心中戾气横生,忍住自己想拧断魏牧成脖子的杀意,将魏牧成用力推开,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住心中的怒火道:“魏牧成,我说过,我早已经不喜欢你了,我们已经分手了两个多月,你何必对我苦苦纠缠,还当着这么多的人,对我做出如此失礼的事情!”

这个年代风气保守,魏牧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她抱在一起,这些街坊邻居看见他们,无论以后她怎么解释她跟魏牧成没有关系,他们也会觉得,他俩婚都没结,就有一腿,觉得她个人作风有问题,弄得她名声不好。

以后她要再想找别的男人处对象结婚,指不定会传出什么闲话。

上辈子程英十九岁就跟魏牧成处上对象,魏牧成是她的初恋,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她没有恋爱经验,很多事情都懵懂无知。

魏牧成一直是个放荡不羁的性格,在跟她处对象之后,一直对她搂搂抱抱,亲亲热热,再加上时代的保守风气,让她觉得,既然跟魏牧成搂了抱了,又处对象结婚了,即便后来发现魏牧成出轨了,在魏牧成不断对她发誓,说只爱她一个人,又跪在她的面前,一直哭求着说他离不开她,请她原谅他,她便心软了,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他,最终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后来她终于幡然醒悟,终于明白,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品,也不是他们的所有物,女人可以自强自立,可以选择很多条道路走,可以活出自己的人生,没必要为了一个一直伤害自己的男人折磨自己,更不应该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自己大好的前程,于是她开始反击。

虽然后来反击的结果不尽人意,至少,在上辈子,她为自己活过,努力过。

如今重活一世,看到魏牧成一反常态的追到乡下来找自己,程英心里奇怪的同时,也很清楚,魏牧成如今不过二十五岁的年纪,正是年轻气盛,对对象浓情蜜意,有激情的时候,他没把她弄到手,她跟他断崖式的分手,他怎么可能就此放手。

她得想办法跟他周旋,既不能惹怒他,又不能让他一直纠缠她,让她看着心烦。

想来想去,只能从魏牧成的父母那里下手。

魏首长为人刚正不阿,作风清明,是个军官,好首长,他对自己的子女管教一直都很严苛,绝不允许自己的子女做出任何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也不允许他们利用家里的身份背景和他们夫妻俩的职位,做出任何害人的事情。

一旦出现这些事情,他会毫不留情地大义灭亲,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法庭,接受律法的惩罚。

正因为他这样雷厉风行的性格,魏牧成十分惧怕他,他上辈子做得那些荒唐事情,全都是背着他爸做得,还从侧面断绝了程英可能去他爸面前告状的可能,导致程英后来吃了很多苦头。

而魏牧成的母亲,是地道的京都名门望族出身,自小就过着吃穿不愁,有人伺候的大小姐日子,她打从心眼里就瞧不上乡野出身的程英,觉得他们魏家,家大业大,家世显赫,魏牧成发了疯一样非要娶程英做她家的儿媳妇,简直丢尽他们魏家的脸面,所以在上辈子在他们结婚之前,魏牧成的母亲是想尽一切办法阻拦他们结婚的。

程英如果从这夫妻两人身上下手,兴许能让魏牧成滚蛋。

不过在此之前,她还得稳住魏牧成,毕竟她的家人都在镇上,她不想让她的家人,再被激怒的魏牧成针对折磨了。

魏牧成被她推开,也不恼,伸手握住她的双手,小声说:“程英,你别跟我闹了,我说过,我上次回首都,我妈只是安排我跟于同志吃了一顿饭,没有别的意思。我不喜欢于同志,我只喜欢你,你不在的日子里,我已经跟我妈明确说明,我只会娶你,不会娶其他人。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尽快说服我妈,让她同意我们俩结婚。”

程英不动声色地挣扎开他的手,用周围看热闹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道:“你也说了,你的父母不同意我们处对象,你爸妈家世显赫,你们家在首都那是排得上号的大家族,你爸妈怎么可能同意你这个公子哥儿,娶我一个乡下女人。你妈不待见我,故意给你介绍首都那些跟你门当户对的名门大小姐给你认识,不就是摆明了不同意我们俩的事情。我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身份德行,自知配不上你,配不上你家的高门大院,我跟你分手,对你,对我都好。”

围观的人们一听,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他们就说这穿着军装的男同志,看着就长相不俗,器宇不凡,原来人家是出身首都的公子哥儿。

程英也并非作风有问题,而是人家男同志的父母看不上她,对他俩进行棒打鸳鸯,她为了这男同志着想,不得不放弃自己大好的部队前程,一个人退伍返乡,回来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

这分明就是一对十分恩爱,又因为各自家世不相同,不得不分开的苦命鸳鸯啊!

一瞬间,围观的街坊邻居脑补了各种苦情戏,对程英的各种猜疑没有了,只有同情叹息。

魏牧成看程英眉目带着一丝忧愁,以为她对自己还余情未了,抬起右手手掌,对她发誓,“程英,你放心,我这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只会娶你一个人,无论我妈同不同意我们结婚,只要你愿意跟我结婚,我马上赶回部队,向我爸打结婚报告,我们直接结婚,不用管我妈在想什么!只要你嫁给我,我发誓,我会对你一辈子好。”

程英忍不住低头翻了个白眼,“你能不能成熟一点,你不顾你妈的想法,让我跟你结婚,不仅没考虑过我心里怎么想

的,也没考虑过你妈是什么感受。我不是那种为了自己的事情,可以自私自利,不顾别人想法的人!我虽然出身农村,家境没有你家好,可我也是有自己尊严的,我不愿意为了你,不管不顾,做出类似于私奔,令所有人诟病的事情来。”

“所以你心里究竟是怎么想得,你就不能为了我,暂时委屈一下自己?”魏牧成低头看她,“只要我们结了婚,生米煮成熟饭,就算我妈不同意,我们结婚成了事实,她也改变不了。而你所受的委屈,我会在婚后一点点的补偿你。”

程英心里像吃了苍蝇一般,恶心的不行,她抬头看着魏牧成,一字一句道:“我是正经人家的孩子,我不可能为了一个男人,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出来,我的教养和父母的教导,不允许我去做。你想跟我结婚,先把你妈的问题解决了再跟我说,别在我面前胡搅蛮缠,我没工夫陪你闹。”

魏牧成以为她还在生他的气,再耍小性子,连忙哄她,“行行行,都听你的,我回头就去求我妈,我跪在她面前,求也要求得她答应我们结婚为止。到时候我再叫我爸,亲自上你家门来提亲,给你家足够的脸面!你别跟我闹行不行”

程英懒得理他,“我累了,明天我还要上班,我们现在是分手的状态,你最好不要一直往我面前凑,免得别人误会,坏我名声。”

魏牧成来青曲镇的这两天,已经将她的事情打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她顶替了她爸的邮递员工作,跑邮的路线十分遥远艰险,他跟在她身后:“你说你好好的不在部队做军官,非要回来接替你爸的工作,吃那没多苦干什么。你干邮递员的工作多累啊,你以后要跟我结婚了,不能再去做这种劳累的工作了,你就呆在家里,给我生孩子就行,我养你一辈子”

回答他的,是程英啪得一下关上院门的声音,将他拒之门外。

关好门,程英回到院子洗了手,骑着自行车,带着大黄,从后院离开,回到清水村村里,将魏牧成上辈子跟她的纠缠,挑着捡着跟万淑慧夫妻俩、程雪说了一遍。

又讲了魏牧成今天在她面前说得话,提醒他们,魏牧成不是个好东西,要他们处处提防着魏牧成,别被魏牧成一点蝇头小利所欺骗。

同时要求程建同以他的口气,写一封信给在军区的魏首长,说他在程英很小的时候,给程英定了一门娃娃亲,虽然这年代的父母不能强行给子女搞包办婚姻,不过有口头婚约在,他就不同意自己的大女儿跟别的男同志处对象,也不同意大女儿远嫁。

更深知道自家门楣低,大女儿配不上魏牧成这个高、干、子弟,恳请魏首长劝说魏牧成不要再缠着自家女儿,做一些伤人伤己的事情,让魏牧成尽早回到部队,跟自己女儿彻底断了关系,各自爱好。

程英当然没有什么所谓的娃娃亲,之所以让程建同写这样一封信给魏首长,就是想让魏首长知道,魏牧成一直在纠缠她,她不愿意再跟他处对象,让魏首长管管他。

当然,如果魏首长要探究程建同所写的内容是真是假,程英也可以搞一个娃娃亲对象,应付他们父子。

娃娃亲的对象,她已经想好了人选,那就是龙卜曦。

龙卜曦没有对象,又身处在大山之中的普苍寨里,本身是少数民族,又是苗族未来族长的身份,如果龙卜曦同意假装她的娃娃亲对象,应对魏牧成父子,就算魏牧成胡搅蛮缠,魏首长也不会任由自己的儿子作妖,伤害了民族之间的团结,会想办法阻止魏牧成的一切行动。

到那时,她就能彻底摆脱魏牧成。

不过要怎么说服龙卜曦答应假装做她娃娃亲对象,她得好好想想。

程英将程建同写好的信装进信封里,小心揣进兜里,在家里吃了午饭,让万淑慧做了一些她拿手、又耐放的好菜和干粮,放进篮子里。

她再骑着自行车,来到供销社,花钱买了一些糖果点心,还有一罐黄桃罐头,一罐麦乳精放进包里,接着再去农销部,买了一些瓜果蔬菜的种子,回到镇上的房子,种进花坛里,撒上一些水。

等这些种子生根发芽,渐渐长大,她跑完邮回镇上休息,就有菜吃了。

第52章

凌晨五点, 程英准时从梦中醒来,依旧是被大黄舔醒的。

醒过来的时候,天上还挂着月亮, 天色还挺黑暗。

程英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 表示她知道到时间上班了。

她麻溜地下床洗漱,到厨房里随便煮了一点东西给她和大黄吃, 接着回到屋里,拿上一套换洗的衣服, 装进邮包里,给自己的水壶灌上一盅凉白开,又将卓醉蓝给得锦囊, 龙卜曦给得香包揣进衣兜里,再将程雪给得辣椒瓶,万淑慧给得干粮食物, 她买的各种东西,麻溜地装进斜挎包里,接着背上邮包出门。

她走得是后门, 刚要出门,就看见围墙上两盏铮亮的小绿灯,一直在瞅她。

她抬头, 朝那小绿灯喊:“小黑, 我走了啊, 要去送邮件了, 三天后再回来。我不在家的日子里, 你要替我守好家,不要让小偷进来喔。”

站在围墙上的小黑喵了一声,动作轻巧从墙上跳下来, 走到程英身边,拿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嘴里小声喵喵叫着,似乎在问她,人,你要去哪呀,是去外面打猎吗?

大黄热情地凑到小黑面前,想舔舔它,小黑毫不犹豫地抬起猫爪子,往大黄脸上吧唧打一下。

没有听到‘邦’的一声,打得不重,看来只是想警告大黄离它远一点。

大黄嘤嘤叫了两声,委屈地往后退两步,拿黑黝黝的狗眼睛去看程英,大有告状的意思。

可惜后院没有灯,光线昏暗,程英压根没看到它是什么表情,只弯下腰,伸手摸了摸小黑毛茸茸的脑袋,然后直起身打开后院院门,招呼着大黄走。

等大黄走出了院门,程英将后院房门锁好,就沿着后院僻静的小巷,前往靠近老街的邮电所。

时间进入了九月,已经是入秋的季节,天气渐渐转凉,临近江边的青曲镇,大清早带着江边冰冰凉凉的潮湿气息,还有薄薄的一层水雾。

程英在诸多没有灯光的僻静小巷走动,大黄跟在她的身边,青石铺就的巷子,安静地只听见他们一人一狗的走动声。

很快,她走到邮电所所在的老街,附近有不少即将上班,或者要干活、要学习、要开店做生意的人家,已经早早起床,在厨房里忙活,升起袅袅炊烟。

有那在街边开店铺的人家,认识程英,还跟程英打招呼:“小程同志,早啊,你这么早起来,吃过早饭没有?没吃的话,在我家吃点东西再走吧。”

程英停住脚步,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年纪大约在六十岁,驼背的小老头。

她记得程建同跟她说过,这个姓任的小老头,在建国以前,自己开了一个小饭馆,做饭的手艺那叫一绝。

因为他的师傅是当年榕市有名的大厨,把厨艺传给了他,后来战乱,他为保家人性命,不得不回到家乡青曲镇,自己做厨子,养活一家人。

建国以后没隔几年,全国各地都在改革,实行集体制,不允许私人开饭馆了,任老头本来要被安排去国营饭店做大厨,因为他是个驼子,

脾气有些古怪,饭店的其他大厨合跟他不来,差点动刀见血,他会一些开锁的手艺,就被街道片区安排到邮电所附近一个配修锁店铺里,专门给镇上的人配锁、换锁。

因为配修钥匙属于国营性质,他就挣点死工资,镇上的人又不是天天要配钥匙,要换锁,他清闲的很,就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于是偷偷干起了接私厨的活儿。

那店铺是他的门面,门面后面是他家的房子,他每天天不亮就开门,到了晚上很晚才关门。

如果有人到他家吃饭,他就把人领到他家后院去,家里有什么菜,就做什么菜,没有菜谱,味道却很好,价钱也便宜,还不要饭票肉票,比去国营饭店吃饭划算很多。

不少食客都会偷偷去他家吃饭,久而久之,他做私房菜的事儿,传遍了整个青曲镇。

当然,在时局动荡的那十年里,因为干投机倒爬的事情,他也没少受眼红之人举报,被红袖兵抓住做文章,吃尽了苦头。

还跟那些划分了下九流的坏分子们一起关在牛棚里,干了近五年的苦力活,去年才被放出来。

出来已经六十岁,折磨的白发苍苍,身形干瘦,背比以前更驼,看起来跟个七八十岁的小老头似的。

程英记得,小的时候,她爸每年逢年过节跑邮回来,总会带着她们母女三人,趁着赶集的时候,背着老程家的人,偷偷带她们来老任头这里打打牙祭。

老任头每回给他们做得饭菜都很足,有时候程建同不在家,她跟程雪实在饿得受不了,来镇上读书,从他家店铺门前经过的时候,会故意往他家门口来回走几圈,他看到了就会问她们吃饭没有,她们说没吃,他就会给她们两个热乎乎的玉米馍馍吃,不收她们的钱。

如今程英长大了,或许是知道她接替了她爸的工作,看到她大早上脚步匆匆地往邮电所走,老任头认出了她,才会问她吃早饭没有。

程英心里流过一道暖流,人生太苦,活着艰难,在漫长的岁月里,总有一些人,在不经意之间,温暖着她的心,让她感觉这个世界没那么糟糕。

每每她遭受苦难之时,总会想起这些温暖的人,温暖的事,又有继续往前走的勇气。

这也是她不后悔放弃部队大好的前途,毅然选择回到家乡,接替程建同邮递员工作,为乡民服务的决心之一。

“任大爷,好久不见。”程英抬脚往任老头的店铺门口走去,笑着跟他打招呼:“我已经吃过早饭了,您老现在身体可还硬朗?”

“呵呵,我身体好着呢。”任老头驼着的后背,从不大的店铺里走出来,上上下下打量着程英,一脸慈祥笑道:“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一眨眼,你都长这么大了,长得又俊又漂亮,都能干你爸的活儿了。我还记得你跟你妹妹小时候,那瘦得不成样的黄毛丫头模样呢。”

“任大爷,谢谢您当年对我和我妹妹的诸多照拂,当年要没有您时常拿东西给我们吃,我们姐妹俩估计得饿出毛病来。”

程英从兜里掏出五块钱,放到任老头的手里,“任大爷,这钱您收着,这是我的小小心意,还望您不要嫌弃。等我跑完邮,有时间了,一定来您这里好好尝尝您的厨艺,我可是一直想念您手艺的紧。”

“哎呀,你给我钱干啥,我当年就给你们姐妹俩一些粗粮饼子吃,又没给你们吃啥好东西,哪值得你念叨。”任老头把钱推回到她手里,“我当年之所以照拂你们,还不是因为你爸经常给我送邮件,还经常帮我的忙,帮我抓小偷,帮我托关系,找人送我难产的儿媳妇去县里的医院,帮着我奔丧葬母等等。你爸为人仗义,没少帮我,我给你们姐妹吃点东西算什么,快把钱拿回去吧。”

程英有些惊讶,她以为任老头对她们姐妹好,纯粹是任老头人好的缘故,倒没想到,是因为程建同的缘故。

她重新把钱放回任老头的手里,“任大爷,这钱您收着,您对我们姐妹的好,我都记着,这是我的一份心意,您要不收,以后我哪敢再来您家吃饭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不能忘本是不是。以后我就一直在镇上跑邮,每回跑完邮回来,我不想做饭,就到你家来吃饭,您可要给我做好吃点啊。”

“你来我这里吃饭,我保管拿出最好的手艺给你做。”任老头推辞不过,只能收下。

当然,他不会白收程英的钱,他看程英要走,让她等等,他转头一溜烟地跑进他店铺后面的家里,很快跑回来,手里拎着一个用麻布小口袋装得五个茶叶蛋,两截他自己做得已经蒸熟的风干腊肠,两个热乎乎的比脸还大的肉包子,递到程英手里。

“路上拿着吃吧,现在天气没那么热了,这些东西放个一两天也不会坏,你要是觉得味道好的话,下回我再给你做。”

“任大爷”程英很不想要,这些东西加起来都得卖个五块钱了,老任头收了她的钱,就给她这么多东西,真是一点便宜也不想占她的,老实厚道的让她很无奈。

“别给我说你不要,你要不要,以后你来我这里吃饭,我可不会给你做。”任大爷佯装生气得打断她的话,叮嘱她,“拿着吃吧,路上小心啊。”

程英无奈,只能将这些食物都收下,装进自己的斜挎包里。

到了邮电局,支局长依旧在局里等着她,将属于她线路的邮件全都交给她。

这次有一个大件包裹,大约十公斤重,支局长说:“这是马鞍山一对老夫妻的包裹,是他们在城里安家落户的儿子给他们寄了罐头、麦乳精、衣服、肉干之类的东西,加起来有二十斤重。本来这种超过五公斤重的包裹,该由收件人自己来镇上拿,奈何那对夫妻,一个是瘸子,走不了那么远的山路,一个有些痴呆疯傻,没办法自己来到镇上,只能让邮递员帮忙送去。往年他们的儿子每半年邮一次这么重的东西,都是你爸帮忙送到那对老夫妻手里,这次换成了你,加上其他邮件包裹,你总共要背一百多斤重的邮包跑邮,小程同志,你能背得动不?”

“没问题,以前我在部队训练,时常背着百八十斤重的行军包裹负重行军训练,背一百多斤的邮件而已,我能背得动。”程英说着,将沉重的邮包背在身上,在支局长面前转了一圈,“还行,不重。”

支局长笑了笑,“背得动就好,要背不动了就找个地方歇歇,不用着急赶路,你自己的身体最重要,迟个半天一天回来,也没什么大问题。”

程英心想,那问题可大了,她一周要跑两次邮,要迟个半天、一天回来,耽误了时间,就得拿她个人的周末休息时间去顶。

那样的话,她都不能愉快得休息了,她不赶时间不行啊。

背着邮包走出邮局,天边已经隐隐出现鱼肚白,天色没那么暗了。

程英背着邮包,脚步匆匆地往矮门山走,刚走出邮局外面的小路,听见有人喊她。

“程英。”

程英回头,看见魏牧成穿着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军绿色长裤,头发乱七八糟,气喘吁吁地向她跑来。

她皱起眉头,当没听见,扭头继续往前走。

“程英,我叫你,你没听见?”魏牧成快步跑到她的面前,伸手拉着她的劲瘦手臂问。

“你来做什么?”程英不耐烦地甩开他的手。

魏牧成感受到她的不耐烦,喘着气说:“我思来想去一晚上,知道你性格倔强,让你一时半会儿改变心意,跟着我一起回部队打结婚报告,你肯定不乐意。我这会儿要走了,回去说服我妈,你要不愿意嫁给我,我也白费功夫。所以我想着先呆在这里一段时间,让你看看我对你的心意和诚意,让你明白,我爱你的真心,等你回心转意后,我再带着你,一起去见我妈,求她同意我们结婚。”

程英啧了一声,“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昨天给你说得话?我说了,我们之间有太

多的阻碍,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魏牧成;“不管你怎么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我没同意分手,我们就还是处对象的关系。”

程英心里烦躁不已,决定兵行险招,“我有一件事情,一直没告诉过你,我想,是时候跟你摊牌了。”

魏牧成眼皮一跳,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程英面不改色道::“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给我定了一个娃娃亲对象,我这次回来,对方拿着当年给我的信物,要求我跟他结婚,我以后会跟他结婚,不会跟你走。”

魏牧成的表情瞬间凝固,他定定地看着程英,深邃的眼眸里燃烧着滔天怒火,浑身充满杀意,咬牙切齿道:“你敢嫁给别的男人!”

程英目无表情,“我爸欠人家一个很大的恩情,我爸偿还不了,我总得去偿还吧。”

魏牧成脸色阴晴不定,胸口气得起起伏伏,好一会儿才平复心情,冷冷看着她道:“不管你说的话是真是假,你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放过你?”

程英无所谓得耸耸肩,“爱信不信。”

魏牧成心中怒火焚烧,脑子又很冷静得思考程英说得话究竟是真是假,他微眯着眼睛,眼里满是危险的信号,“程英,现在是新时代了,父母包办婚姻已经成为过去,我不管你父亲给你定下的娃娃亲对象是谁,你不准嫁给他,他也休想从我手里把你抢走!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他想要钱或者权,又或者其他条件,我都能满足他。你带我去见他,你跟他的娃娃亲婚约,由我来断!”

程英暗骂一句神经病,不想跟他废话,转头就走。

魏牧成又伸手去抓她的手腕,“你不跟我说他是谁,我就一直跟着你,直到那个人出现为止。”

“放手!”程英目光一厉,冷声呵斥,“不要妨碍我工作!”

“不放,除非你告诉我那个人在哪里。”魏牧成死死拽着她的手,不放手。

程英气结,想砍了他的手,他一碰她,她就觉得恶心。又想叫大黄去咬他,又怕激怒他,适得其反,会把大黄弄死。

只能忍着气道:“我告诉了你,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他是苗族人,还是苗寨少族长,未来的族长、苗王,会炼蛊、下蛊,你想死在他的蛊虫下?”

魏牧成怔楞了一下,万没想到,她所谓的娃娃亲对象,竟然是苗族之人。

他拧紧眉头,“就算对方是苗王又如何,我喜欢的人,绝不会拱手相让!我就不信,法治社会的时代下,他敢给我下蛊。你不说还好,一说,我非会会他不可。”

他已经打听过程英的工作内容,知道她跑邮路线最后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名叫普苍寨的苗寨。

而整个青石县,只有一个苗寨,只有一个少数民族存在,那么程英所说的娃娃亲对象,应该就是那个普苍寨的未来苗王了。

他倒想看看,对方究竟有什么魅力本事,让程英不惜抛弃他,也要跟那个人在一起。

程英如鲠在喉,她原本说出来娃娃亲的事情,是想要魏牧成知难而退。

谁知道这个神经病,非要刨根问底,还要跟着她去找人。

她不可能在这当头拒绝他同行,她要拒绝了,魏牧成肯定会察觉她在说谎,到时候她要想摆脱他,就更麻烦了。

可要让魏牧成真去了苗寨,他随便找个苗族的人问话,都能露馅,而且她还没跟龙卜曦商量假装她娃娃亲对象的事情

程英努力压住心中的郁闷情绪,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魏牧成,我劝你不要去找他,普苍寨不欢迎外人,外人误闯他们的寨子,要是触犯了他们的忌讳,你会被他们折磨的生不如死。”

“有你在我身边,他们能把我怎么样?你以为我身上的军装是白穿的?我的身手不比你差,我要真遇到危险情况,你难道眼睁睁的看着我死?”魏牧成自信满满。

他始终觉得,程英是爱他的,不管是前世今生,她都对他有感情,否则她不会在前世知道他出轨后,还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今生他没出轨,也没做对不起她的事情,她就是受不住他妈看不上她,跟他闹脾气分手而已,她心里其实爱他爱得要死,她怎么可能舍得看他被人欺负。

程英咬牙蹦出几句话,“我警告过你,你不听,非要跟着我咎由自取,自讨苦吃,你要遇到危险,你看我管不管你。”

扭头往前走了。

这个神经病,多大的脸啊,谁管他是死是活,她恨不得他马上去死!

魏牧成不信邪地跟在她身后,“我的格斗技术在部队军演里拿过奖,不过是一些愚昧无知,只知道玩虫子的苗民,我带点杀虫的药粉去不就行了,他们能把我怎么着你邮包重不重,拿给我背吧”

“别碰我,我的邮包很重要,里面每一个邮件都不能丢失,你别把我的邮件搞丢了。”

“好好好,你背,你背,你背不动了再叫我,我给你背,保证不弄丢你的邮件。”

**

山路崎岖,天气灰蒙蒙的。

西南地界的气候,一入秋,不是艳阳天,就是阴天,下雨的时候明显要比夏季少很多。

入秋以后,山里也呈现明显的变化,道路两边的草木不再是绿油油的一片,很多植物和树木逐渐呈现干枯发黄的迹象,秋风吹着落叶,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尽显萧瑟景象。

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走走停停,大黄走在她的前面,魏牧成走在她的后面。

每当她歇气之时,魏牧成想走到她面前,帮她背包裹,大黄总是对着魏牧成一阵龇牙狂叫。

因为它能感觉到自己的小主人不喜欢这个陌生的男人,也能闻到这个男人对它不太友好的气息。

就这么歇了两次后,魏牧成忍不住道:“程英,你这条狗是什么意思,我一靠近你,它就想咬我,你是不是故意带条狗来针对我?”

程英靠在狭窄山路边的一个草垛旁歇气,大黄坐在她身边,炯炯有神的一对狗眼睛,一直盯着魏牧成,一副十分警惕他的模样。

程英伸手摸着大黄毛茸茸的脑袋道:“我针对你做什么,大黄是我爸养得狗,一直陪着我爸跑邮,能帮我爸不少忙。我继承了我爸的工作,当然也要带着他的狗一起跑邮,我第一次跑邮,不认识路,就是它带路的。大黄是条很有灵性,很聪明的狗,它分得出好人和坏人,它不喜欢你,你就别往它面前凑,免得它咬你。”

魏牧成脸色阴沉下来:“你的意思,我是坏人?”

程英抬眸:“我可没有这个意思,只是畜生不喜欢你,你何必跟一个畜生计较,你要计较了,你连畜生都不如。”

魏牧成脸色一变,“程英,你不觉得你现在说话,越来越过分吗。”

都敢拐弯抹角骂他是畜生,看来是他以前太过宠爱她,让她忘记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程英皮笑肉不笑,“抱歉,我一直都是实话实说的性格,以前看在你是魏首长儿子的份上,说话多少要给你留点脸面,现在我们已经分手,已经是陌生人,我也懒得装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嘴毒心硬的女人,你要是接受不了我真实的性格,我劝你尽早离开,另觅良人吧。”

魏牧成冷哼:“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很清楚,你别以为你对我说些狠话,我就会受不住气,放弃你。我告诉你,想都别想。”

程英无所谓得耸耸肩,将邮包重新背回到肩膀上,站直身体,招呼大黄:“走吧大黄,快到矮门村村委了,你去前面的山坳叫叫,告诉村里人,我来了。”

大黄对她轻轻地‘汪’了一声,飞快跑去前面的山道,在离程英很远的地方,站在一个山坳路边的石头,对着矮门村快要到山顶的村委会方向,“汪——汪——汪——”大声叫了几声。

叫声在山坳之间回荡,很快矮门村的村民听到它的声音,有信件包裹的,纷纷往村委会走。

第53章

章 向招娣

矮门村, 村委会外面的院坝里。

程英向上次那样,把有矮门村村民们的邮件拿给村民,并跟村民们道歉, 说明自己从阿依山下摔下去, 有十多天没来送邮件的事情。

村民们表示理解,纷纷询问她的伤势如何, 又跟她聊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最后把目光看向站在她身后的魏牧成, 当着她的面问:“小程同志,跟着你身后的男同志是谁啊?是新的邮递员吗?”

不怪他们这么想,实在是程英一个女同志, 上任邮递员,跑第一次邮就从山上摔下去,怎么都没男邮递员靠谱。

加上魏牧成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 军绿色长裤,装扮看起来有点像邮递员,他们以为魏牧成是邮电所新派来的邮递员, 估计要取代程英,跑这条邮路。

程英还没开口,魏牧成抢先说话:“各位乡亲父老, 你们好, 我不是邮递员, 我是程英的对象, 我是跟着她来看看她的工作。”

程英马上解释:“大家别听他瞎说, 我跟他只是以前处过对象,现在已经分手两个多月,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关系。他对我纠缠不休, 非要跟我同行,我也没办法。”

魏牧成沉下脸,目光阴鸷地看着程英,“你非得在这么多人面前,跟我掰扯关系?我说过,我没同意分手,你单方面分手,分手这件事情就不算数!你还是我的对象!”

“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我也说了,我不喜欢你了,我不愿意再跟你处对象,你为什么一直追着我不放?”程英脸色也很不好。

两个人,剑拔弩张,看向彼此的目光都带着怒气。

村民一听,看向魏牧成,神色各异。

有人觉得,这么英俊的大小伙儿,一看长相气质都不同非凡,推断程英说的分手时间,这小伙儿,应该是部队的,她怎么就看不上这小伙儿呢。

觉得她不知好歹,乡下多少姑娘想嫁给军人,吃上家属饭呢。

也有人觉得,现在的年轻姑娘就是玩得花,程英都跟一个男同志处上对象了,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说不处对象了就不处对象了,这多伤人家男同志的自尊,多让人家没面子。

她都跟人家处上对象了,不嫁给人家,她想怎么着啊,还想嫁给其他人?简直是水性杨花。

还有很多人思想开明,理解程英的处境,人家一个大姑娘主动提分手,不愿意跟那个男的处对象了,指定是那个男的有问题,或者是做了什么对不起程英的事情,程英才会提分手。

谁想到这男的还追到人家家乡来,一直跟着人家,当着诸多不认识的村民说那些话儿,不就是纯纯膈应程英,想逼程英就范,回心转意么。

这样的男人,心机深沉,又恶心人,长得再英俊有什么用。

一时之间,村委会议论纷纷,村民们心里在想什么,就把想得话都说了出来。

面对几十个村民的议论指点,魏牧成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他想说些什么,为自己辩解,又怕程英不给他一点脸面,什么话都往这些村民面前说,只能憋着火,站在人群中,任由这些村民指指点点。

而程英完全无视村民们的议论,她把属于矮门村的邮件都发完以后,整理好邮包,重新背在身上,准备离开。

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长相斯文,戴着眼镜,看起来已经有二十五岁的年轻姑娘,悄悄拉住她的手,在她耳边轻声问:“小程同志,需要我帮你报案吗?”

程英偏头认出那姑娘是向老大家的大女儿,名叫向招娣,是个学习成绩全优,当年在中考拿过第一名好成绩的读书好苗子。

却在当年被她重男轻女的父亲,喝令回家干活带弟弟,让她辍学。

当年向招娣学校的校长,她的班主任,还有其他好几位老师,不忍让她就此埋没,轮番上她家,劝说她的父母,让她继续读书,她父母死活不答应。

后来还是女校长咬咬牙,决定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十块钱出来,给她的父母,维持他们家里的基本开销,和其他老师相互凑钱,包了向招娣的学费和生活费,她的父母才同意继续让她上学。

向招娣知道她读书的机会来之不易,不想辜负校长和老师们对她的扶持、期望,她在读书的期间,一直很刻苦,各科成绩一直是满分,是全年级的第一名,无论是成绩还是人品方面,都全优,深得老师同学们的喜欢。

可惜她考上高中,因为十年大动荡的缘故,学校不开学了,她本来想去县里进厂工作,她父母给她安排了一个山沟沟里的穷男人相亲,要她嫁人。

她不愿意,她父母就给她下药,把她跟那个男人关在一个屋里,想逼她就范,她宁死不从。

当她撞墙自尽,把自己弄得浑身是血,有气进没气出时,那个男人和她的父母吓了一跳,怕弄出人命,就没再强迫她了。

从那以后,她就在家里干劳力活,赚得工分全被她爸妈划分走,每天只能吃个半饱,还要帮着父母带弟弟妹妹,家里家外,什么活儿都要干,人累得瘦得不成样,她父母也不心疼。

就为了让她承受不住劳累,嫁给她父母要收大彩礼,将她卖出去的穷男人家里。

向招娣读过书,受过老师们的教育,思想早已有了一个质地飞跃,她明白女孩子本是高山,不是河流,更不是蒲公英,随处漂泊,除了嫁人,除了听父母所谓的为她好的话,她还可以有更广阔的人生。

尽管那些广阔人生的道路,在目前的形势来看,是遥不可及的梦。

可她不愿意放弃心中梦想,她想考上大学,去到大城市,找到自己想做的工作,为自己而活,不被任何人束缚,不管她父母怎么逼迫她,她也绝不会低头。

如此优秀又倔强的女孩子,还拥有那带有歧视的招娣名字,程英想不知道向招娣的生平事迹都很困难。

能在恶劣环境家庭中,依然坚持本心,不愿意向父母妥协,不愿意嫁给穷山沟的男人,生一堆孩子,过上烂泥一样人生的女孩子,程英由衷钦佩。

此刻魏牧成被几个大妈、大婶儿围着问东问西,分身乏术,无暇顾及程英。

程英走到村委会院坝边角处一颗树下,跟向招娣说:“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的事,报案没用,公安干警同志管不了。”

“为什么管不了?男人只要违背妇女意愿,一直缠着妇女,跟着妇女,就是耍流氓,就是犯罪,你完全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让公安同志把他抓起来,让他再也没办法对你进行纠缠!”五官端正,但脸颊瘦的得颧骨凸出来,看起来又黑又瘦的向招娣,不理解。

程英也不隐瞒:“他是首都那边的人,出生高、干、家庭,父母都有高职位,他的性格比较难缠,报了案,就算把他抓进去关一段时间,以他的性格,肯定会记仇,出来以后会变本加厉的报复我和我的家人。我不能让我的家人因为我的缘故,受到他的伤害,只能先忍着,他想跟就跟,我看看他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能跟多久。”

向招娣闻言,一种无力感涌上心头。

她知道程英,毕竟程英是她们镇上方圆二十多个村落,近几年唯一被招去部队当女兵的姑娘。

程英的父亲又是乡里大家都认识的邮递员,按理来讲,程英在部队都做上了排长的职位,当上了女军官,该前途无量,有更广阔的人生道路。

可惜,天不遂人愿,程英的父亲摔成了半边瘫

程英做上邮递员以后,她还挺羡慕程英,因为程英做得是干部编制的工作,虽然跑邮艰苦,可程英有自己的工作和工资,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

不像她,被重男轻女的父母,一直用生恩,养育之恩对她进行各种道德绑架,逼迫她嫁人,用她下半生的幸福,换取一笔丰厚的彩礼钱,用来养他们唯一的宝贝儿子。

虽然她没见过几次程英,但程英成为女兵的经历,还是足以让她和许多乡下的姑娘,对程

英有种莫名的憧憬和崇拜。

大概就是女兵比男兵稀少,且程英在部队里,本身就很厉害的缘故。

可现在,程英被她的前对象纠缠着,对方家世显赫,程英没办法用正常的手段保护自己,只能这么拖着,任由那个男人在这么多外人面前,败坏自己的名声。

向招娣忽然心生迷茫,强如程英,都有很多事情不能解决,不知道她现在的坚持有什么意义,她又能坚持多久。

就在这个时候,程英忽然靠近她,在她耳边低语:“谢谢你的关心,你是一个好姑娘,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坚持自我,没有向任何人妥协,我相信你是一个坚强的姑娘,你有自己的想法。坚持下去,要不了多久,你就会见到光明,走上你想走的道路!你有空的话,去镇上找找高中的书,不管是买的还是借的,又或者用别的手段,你要复习一下那些你曾经读过的课本资料,再过一段时间,你或许就能做你想做的事情了。如果你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来找我帮忙,在我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我一定会帮你。”

向招娣瞳孔一缩,她是聪明人,听到程英的话,她立马想到,程英是退伍女兵,她的前对象是首都高、干、子弟,他们能知道外人不知道的内部消息是很正常的。

加上十年大动乱已经结束一年了,今年新上任的国家领导人,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国家不可能一直保持现状,让这么多的学生留在乡下劳作,极有可能恢复学校继续读书。

也就是说,国家很有可能恢复高考,她想考大学的事情不再是做梦!

向招娣激动起来,伸出一双长年劳作,手心满是老茧,手背皮肤又黑又是裂口,沾着泥巴的双手,紧紧握住程英的手,“小程同志,谢谢你的提醒,我感觉我死气沉沉,看不到尽头的人生,终于迎来了希望!我会想办法去镇上找课本复习,我也不跟你客气,我现在的确有很多困难,身不由己,但我不会放弃任何能摆脱我命运的机会。我需要帮忙的时候,我一定会来找你,等我有能力的时候,一定会好好回报你。”

“好,我等着你。”程英笑着跟她说了一会儿话,见时候不早了,招呼着大黄继续上路。

魏牧成看她走了,赶紧从一堆八卦好奇的妇女中离开,狼狈不堪地跟在程英身后。

程英回头看他一眼,毫不客气地嗤笑一声。

她没说话,魏牧成还是从她的动作表情看出她想说的话:让你在那么多村民面前大言不惭,现在知道后果了吧。

魏牧成无话可说,如果他事先知道这些山里的村妇有多么八卦,一个个围着他,问这问那没完没了,他绝不会在她们面前多说一句话。

两人一狗,走了半个小时,来到矮山山顶,李柱子家旁边。

今天没有李柱子娘的信,李柱子娘没来村委会,应该去地里干活了,家里就李柱子的爷爷在。

程英从李家外面那颗巨大的黄角树经过,闻到黄角兰的花香,忍不住停住脚步,抬头往树上看。

遮天蔽日的高大树冠中,绿色的树叶有些发黄的迹象,在那些树叶中,隐约能看见一些米黄色的黄角兰花朵,在树叶中绽放,随着山顶上的秋风,飘来阵阵迷人的幽香。

魏牧成看她望着大树,也抬头去看,看到树上那些为数不多的花朵之后,他想起程英好像一直都很喜欢西南地区特有的黄角兰花,也曾在他面前描述过,黄角兰有多香。

那种香,既不是浓烈得让人闻着不适应的香,也不是淡得让人闻不见的香,而是恰到好处,不浓不淡,刚刚好。

他仔细嗅了嗅,的确很很香,闻着很舒服,难怪程英喜欢黄角兰。

上辈子他沉溺于女色,喜欢跟不同的女人在一起,又因为工作忙,很少陪程英回到她的家乡。

为数不多的两次到青曲镇,也是冬季快过年的时候,错过了花季,根本不知道程英喜欢的黄角兰长什么样。

如今终于看到了黄角兰,看程英很喜欢,他二话不说,就往高大的树上爬。

程英看到他的动作,皱着眉头问:“你在做什么?”

“给你摘花啊,你不是最喜欢黄角兰?”魏牧成双手双脚并用,往树上爬。

程英神色古怪,她是喜欢黄角兰不错,但她又不止喜欢这一种花。

尤其她跟魏牧成处对象的期间,因为都在部队里,又处于七十年代思想还算保守的年代中,不会像未来一样,讲究一到节假日,男同志就要给女同志送各种鲜花,取悦女同志。

她和魏牧成,无论是在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在两人结婚之前,魏牧成都没想过要给她送花。

她也不是那种需要男同志节庆送花送礼搞浪漫的人,因此,按照时间来算,她这个时候应该还没跟魏牧成说过,她喜欢黄角兰吧。

怎么魏牧成说她最喜欢黄角兰?

联想到魏牧成反常得来找她的举动,她心中有个大胆的猜想,试探性地开口,“这是人家的树,你不经过人家的同意,爬人家的树,摘人家的花,不太好吧。我也不是特别喜欢黄角兰,我还有很多喜欢的花——”

“你不喜欢黄角兰,你喜欢什么花?你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说过,你很喜欢你们川渝地区的黄角兰,除此之外就是茉莉花、栀子花、腊梅花。我以前给你买过玫瑰花,你就不喜欢,随手丢一边。”魏牧成边往树上爬,边下意识地回答她的问题。

果然……

程英心中一沉,脸色十分难看:“你什么时候给我买过玫瑰花?你怕不是记错了对象,是给你那位远在京都的于大小姐买得吧?”

魏牧成闻言脚下一滑,差点从树上摔下来,他努力稳住身体,爬到一个比大腿还粗的树枝上,站在树枝上,往下看着程英,有些心虚的说:“那估计是我记错了,我可能买了花,送给我母亲或者我姐姐了,以为送给你了。”

程英冷笑,“送你母亲、姐姐,送玫瑰花?你知道玫瑰花的花语是什么意思吗?”

魏牧成沉默,他当然不知道,他是男人,前世一直是浪荡不羁的花花公子,在跟程英结婚多年以后,对程英没有了新鲜感,就在女人堆里转悠。

女人喜欢花,他就给她们订花、买花,玫瑰花的花语是什么,他不了解,也不屑了解,不过却是知道,这花语肯定不适用于送他母亲、姐姐。

程英到这个时候,已经基本可以确定,魏牧成做出种种反常的举动,或许跟她一样,是重生了,或者是做梦了,拥有上一辈子的记忆,才会如此。

她内心说不清楚是个什么滋味,既有憎恨、厌恶,有些说不清道明的庆幸。

憎恨魏牧成重生了也不放过她,依旧对她纠缠。

厌恶他假惺惺的去给她摘花,让她更加厌讨厌。

庆幸她发现这个人也重生了,拥有上辈子的记忆,很多事情,她不必再对他客气,心里紧绷的那根弦,在此刻放下。

魏牧成,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义!

你不是喜欢装吗?那我也装,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装作不知道你重生了,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想耍什么花招!

程英不再说话,招呼大黄,转头就走。

魏牧成叫她:“你走什么,你不要黄角兰了?”

“不要,我不稀罕。”程英头也不回地走。

魏牧成没办法,只能随便摘两朵花,赶紧跳下树,追上去。

**

两个小时后,程英停在人工开凿出来的斜坡悬崖口子下,将邮包放在里面崖壁的位置,人靠在邮包上歇气。

魏牧成跟着她走了几个小时也累了,坐在离她两米远

的距离歇气。

程英稍微歇了一会儿,拿出挂在邮包上的小水盅,从斜挎包里拿出军用水壶,给大黄倒了满满一盅水。

口渴的大黄,滴水不漏地喝了个精光。

魏牧成从早上五点钟起床就没吃早饭,又双手空空跟着程英走,什么东西都没带,现在是又累又饿又渴。

看程英抱着水壶喝水,他忍不住开口:“你给我留点水喝。”

回答他的,是程英抱着水壶,将里面的水哐哐一饮而尽。

程英喝完,还特意把水壶倒过来,往下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带得水只够我和我的狗喝,没有你的份。你想喝水啊,路边有山泉,山下有河流,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魏牧成:

他是高、干、子弟,从小就享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渥生活,极其挑食。

哪怕他入伍参军,在野外参加不少艰苦的训练,他也能不吃喝野外的东西就不吃,只吃喝好的食物水源。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野外很多水源,看着干净,实际有很多寄生虫和蚂蟥隐藏在水里,如果没有过滤,把水烧开,把那些水喝进去,很容易生病。

当然,特殊情况下,人渴到不行,为了保命,再不干净的水,也得喝一些保命。

在来到这个位置之前,魏牧成就已经口渴了,他也看到路边有许多西南地界特有的山泉小水坑,里面有不少清冽的山泉水。

他一口都没喝,他看到了程英背着得小水盅,以为她会停下来,在一处水源旁边烧水喝,或者去老乡家里讨水喝,结果她一直走,没有在老乡家里停留的意思,也没有烧水的动作,他走了快五个小时的山路,现在嗓子渴得要命。

魏牧成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目光沉沉地盯着程英,“你早就预料了是不是?所以你才不阻拦我跟着你。”

程英把军用水壶装回斜挎包里,“魏大少爷,你这就冤枉我了,我早就跟你打过预防针,你不听,非要跟着我来吃苦,这能怪我吗。”

魏牧成扯了扯嘴角,自嘲一笑,“也是,是我自讨苦吃。”

他是军人,各种训练也是出类拔萃,每次出任务,缺水断粮的情况也时常出现,只是几个小时不喝水而已,对来他说不算什么。

他只是习惯了优越的生活,不在部队出任务的话,他走哪都想要别人捧着他,惯着他,给他最好的待遇。

他以为程英会向上辈子那样,什么都为他着想,洗衣做饭什么事情都做,每次做完饭菜,他没回家的话,不管他吃不吃,总会给他留一份。

没想到如今的程英,对他如此的绝情,什么都不给他留,只想着她自己,她宁愿给她的狗喝水,也不愿意给他喝一口水。

这个女人,真是一如既往地狠心。

第54章

中午时分, 他们到达了凉风凹村。

程英刚进到村子,就碰到了郭大喜。

他气喘吁吁地从山脚下跑到半山腰上来,看到程英, 眼里满是遮不住的高兴和炙热, “小英,你终于来了, 我听别人说,你从阿依山摔下了山, 一直在普苍寨疗伤,你伤好些了吗?我本来想去普苍寨看你,可我爸妈拦着我, 不让我去,说普苍寨的苗民,不欢迎外人”

程英双手勒着沉重邮包的背带, 站在路边也微微喘着气说:“还好,没什么大碍,我现在能正常的走动跑邮, 谢谢你的关心。”

“没事就好。”郭大喜松了口气,伸手去拉程英邮包上的背带,“我来帮你背吧, 你身体还没痊愈, 走了半天的路, 一定很累了。今天你的表姨不在家, 她回娘家吃酒去了, 你今天就在我家吃饭吧。”

程英本来想拒绝,她不是木头,一眼就能看出郭大喜对她有意, 她其实不想跟郭大喜有过多的接触,给他太多不实际的幻想。

可一想到魏牧成这个渣男还跟在她的身后,她有意膈应魏牧成,也就没拒绝,任由郭大喜把她的邮包背在他的身上。

“麻烦你了大喜哥。”

郭大喜满心欢喜地背上她的邮包,看她没上一次看到他那么冷淡,愿意让他帮忙,觉得两人的关系更进了一步,为此欢欣鼓舞。

他准备背着包走的时候,终于看见了站在程英身后的英俊男人,不由警铃大作:“小英,他是——”

“我是程英的对象。”魏牧成冷眼看着眼前皮肤黝黑,长得土里土气,穿着也很土气,一看就是乡下庄稼汉子的年轻男人,对着程英献殷勤。

他很清楚,程英不会跟这个男人有任何结果,倒不是程英势利眼,看不上乡下的男人,而是程英很慕强,又喜欢长相俊美的男人,这个庄稼汉,明显不是程英的菜。

饶是如此,程英一直不让他帮忙背邮包,转头就把邮包拿给那个男人背,虽然知道她是故意气他,他心里还是不舒坦,看那个男人相当不顺眼。

“谁是你对象,你少往你脸上贴金!”程英毫不客气拆穿他,“我现在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只是前对象!”

郭大喜顿时明白过来这两人是什么关系,心里颇不是个滋味,面上没有显露,只是对程英说:“走吧,我爸妈正在家里做饭。”

他不刨根问底,也不多嘴多舌的性格,程英觉得很放松,她也不客气,叫上大黄,跟着郭大喜往山下走。

下山的路途中,程英免不了要问郭大喜:“你妹妹喜儿怎么样了?”

郭大喜领着程英从主道往田埂边走,“还好,自从上次她跟张阿牛的订婚宴闹掰以后,我爸妈就听从你的意见,对她进行劝导,让她放弃张阿牛。

她听不进去,寻死觅活地拿刀割自己脖子,威胁我爸妈。我爸妈拿她没办法,咬牙花大价钱,请了村里一名年轻的漂亮寡妇去勾搭张阿牛,做了一场戏给她看。

她跟张阿牛大吵大闹一通,回到家里哭了几天几夜,躺在床上不吃不喝,我妈也跟着绝食。

两人都饿得要死不活的时候,我跟二喜背着她们去到镇上,套了个牛车去县里‘看病’。

看病的路途中,故意从百货商店、电影院、人武部经过,我妹看到那些热闹的景象,看到一个个穿着军装的英俊男同志,渐渐回了神。

回家以后就不闹绝食了,也不寻死觅活了,最近这几天,还缠着我妈,问我们什么时候再去县里,我妈打算过几天带着她去趟省城”

程英笑了起来,“喜儿不再一门心思放在张阿牛的身上,这是好事。”

郭家人将她的建议听了进去,执行力还挺强,郭喜儿也不是无可救药,一切都还有挽回的余地,程英感到欣慰的同时,心情特别好,对着郭大喜连说了许多话。

魏牧成跟在两人身后,看着两人谈笑风生,他却插不上一句话,气得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成拳。

上辈子程英跟他闹掰以后,就从没有给过他好脸色看过,也从没有对他笑过。

今生从他找到她开始,她同样没给他好脸色看,对他始终冷着脸,对他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如今却对一个乡下男人笑颜如花

魏牧成心中的嫉妒之火熊熊燃烧,偏偏人家两个人正大光明的,没干任何出格的事情,他再生气,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只能自己生闷气,看着他们说说笑笑。

半个小时后,他们到达了郭家,受到了郭家夫妻的热情招待。

郭喜儿神情憔悴,瘦了很多,看到程英出现,她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程英跟她说话,她冷哼一声,直接掉头就走。

郭大婶儿不得不向程英赔礼,“小英,对不住啊,喜儿被我们夫妻俩给惯坏了,一点也不懂事,我带她向你道歉。”

程英道:“没事,她还小,我不会介意。”

喜儿对她冷淡,无非是觉得是她拆散了她跟张阿牛的好事,心里记恨着她,她又怎么会跟一个心智还没成熟的小姑娘计较。

等到喜儿长大了,心智成熟了,终有一天,会明白她的良苦用心。

中午,郭家的饭菜还挺丰盛,做了一盆酸菜鱼,炒了一盘子酸辣子河虾,一盘腊野鸭,另外做了一些素菜。

程英吃得斯斯文文,魏牧成像是

饿死鬼投胎,几辈子都没吃过好东西似的,哐哐连吃几碗糙米饭,把人家的菜都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还不够,把剩下的菜汤,连同人家早上剩下来的红薯稀饭一并拌饭吃光,这才打着饱嗝放下碗筷,别提多丢人了。

郭家人在开饭之前就问过程英,跟着她的男人是谁,程英免不了跟他们解释几句。

郭广盛夫妻俩本来就挺喜欢程英,加上他们的大儿子对程英有意,他们也有想撮合程英做自己儿媳妇的意图,听到程英从山上摔下山本就揪心,结果魏牧成这个前对象冒了出来,对程英纠缠不清,妄图撬走程英,还厚着脸皮在他们家吃了这么多饭菜,他们夫妻俩看魏牧成是哪哪都不顺眼,说话都夹枪带棒的。

郭广盛:“咱们男同志,做事要有分寸,要有担当,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哪能一直斤斤计较,抓着人家不放,这不是男人,这是小人。”

郭大婶儿:“咱们女人,最讨厌的就是那起子没有眼力见的臭男人!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就不顾人家女人的意愿,对人家胡作非为,为非作歹,真以为自己是跟葱,是个大爷呀!那种臭男人,再怎么胡搅蛮缠,咱们女人也看不上,只会觉得恶心。”

两人说完,还特意在魏牧成面前强调,“魏同志,咱们夫妻俩说得可不是你啊,你不要误会。”

魏牧成:

郭二喜在旁边添油加醋,“这种对女同志尾随耍流氓的男人,要是我遇上,我非得把他揍得鼻青脸肿,他爹妈都认不得,送去公安局,让公安同志处理不可!”

郭大喜附和:“真正的男人,对喜欢的女同志,该是克制和隐忍,不管再怎么喜欢她,女同志不喜欢你,不愿意跟你在一起,作为男人,就该学着放手,让她去过她想要的生活。而不是打着喜欢她的名义,做出一些列伤害她的事情,那不叫爱,那叫变、态的满足个人私欲,跟罪犯没什么区别。”

魏牧成:

郭家一家人的指桑骂槐,让魏牧成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心中恼怒不已。

偏偏他是高、干、子弟,是部队军官,他不能跟这些乡野村民计较,也不能跟他们发火,更不可能对他们动手,否则会引发一些列的恶性影响,只能当做听不懂他们的话,从裤兜掏出十块钱,扔在郭家的饭桌,充当中午的饭钱。

程英看郭家为她出头,魏牧成吃瘪,怒气冲冲离开郭家的背影,只觉得心里相当的畅快,给凉风凹村民派送邮件之时,一直都是笑脸盈盈的。

离开凉风凹村后,程英继续上路,四个小时后,来到四七湾,要过河了。

昨天山里下了一场雨,河水涨了不少,河面变宽,河水大概深到了程英胸口的位置。

程英依旧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放下来,绑在自己的腰身,将已经空了一小半邮件,依然沉重的包裹顶在脑袋上,双手扶着邮包,跟着大黄走的路线淌河。

有魏牧成跟个狗皮膏药跟在她身边,她自然不能向上次那样,把裤子脱个精光过河,只能穿着裤子过河。

魏牧成不了解山里的溪流涨水之时的湍急程度,最开始,他看程英要过河,想帮程英拿邮包,被程英毫不犹豫地拒绝以后,他看着程英跟她的狗绑上一条绳索,它的狗在她上方位置,似乎在给她抵挡水流,觉得她太过小心,也觉得那条叫大黄的土狗多此一举,心里觉得这一人一狗太过小题大做,就七八米宽低浅水域能出什么问题。

直到他毫不犹豫地淌进水里,感受到山水的湍急程度,走到河面中间,两腿还陷入塌陷的软土里,整个人往水里倒,在水里扑腾好一会儿,连喝几口水,呛得他胸口疼,差点被山水冲走之时,他才明白,程英为什么那么小心。

程英毫不留情地嘲笑他:“魏大少爷,山里的生活不适合你,你还是尽早回去吧。”

魏牧成浑身湿透,顶着一头水,游到岸边,有些狼狈得爬上岸,“不管你怎么说,我都要见到你那个所谓的娃娃亲对象为止。”

程英纳闷了,他究竟在坚持个什么劲儿,于是烤火的时候,离他远远的,不准他烤她的火堆,冷死他这个渣男。

天黑之前,程英到达了马鞍山村,先将那二十斤重的邮包,送到了半山腰的那对身体不太便利的夫妇手里。

年纪大概在七十岁左右的瘸腿老大爷,一直拉着程英的手,要留她在家里吃饭。

程英摆手拒绝,“田大爷,谢谢你的好意,我就不在你家吃饭啦,我要去陈灵家吃饭,我爸一直是在她家吃饭歇夜的,我也会去他家。”

田老头只好把包裹拆开,从里面掏出几颗大白兔奶糖,往她手里放:“让你一个小姑娘给我送这么重的包裹,实在是辛苦你了。你不留下来吃饭也行,这糖你拿着吃吧,你可不要跟我客气,你要客气,我以后都不好意思让你帮我拿包裹了。”

大白兔奶糖在这个年代,算是精贵玩意儿,山里很多人家都舍不得吃,也舍不得买,谁要给上一颗奶糖,都得高兴好半天。

田老头给了四颗奶糖,算是出手大方了。

旁边他的妻子,一个头发花白,梳得乱七八糟,穿着邋邋遢遢的七十多岁老太太,看到他拿出了奶糖,连忙伸手去抢他手中的奶糖,糖纸也不剥,一股脑地往嘴里塞。

田老头一巴掌扇到那老太太的脸上,将她嘴里吃得糖都抠出来,大声呵斥:“这是我给人家小程同志的糖,你抢什么抢,几辈子没吃过东西啊?给我滚回屋里去!”

田老头看着年纪挺大,但一直在家里务农,身体还很结实。

他这一巴掌下去,直打得那个身形瘦弱,脸庞干瘦的老太太脸颊瞬间通红一片,很快红肿起来。

老太太像是被经常打,矮了打也不会哭喊,只是傻乎乎冲着田老头笑了笑,转头慢悠悠地进屋里去了。

程英看到这一幕,心里很不是个滋味,直言不讳道:“田大爷,田大娘都这样了,您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跟她讲吗,您这样打她,不太好吧。”

“不打她不行啊,她一直这么痴痴傻傻,家里有点什么好吃好喝的东西,她都要抢,都要一口气吃完,好言好语跟她讲,她就是不听。她抢吃完了,我跟我的孙子们吃什么?”田老头用衣袖擦拭着抢过来的奶糖上面的口水,满是沟壑的黑脸上,全是遮掩不住的嫌弃神色。

程英如鲠在喉,她这个时候,大概已经猜到了田老太是这些年过得是什么日子,看田老头要把糖拿给她吃,她连忙摆手拒绝,叫着大黄离开了。

魏牧成跟在她身后道:“那个老头,一看就不是个好玩意儿,他穿得挺干净,他的妻子却脏得不行,他肯定没少打骂、虐待他的妻子,真不是个东西。”

程英翻白眼,“你还有脸说别人,你又是什么好东西了?”

魏牧成没打过她,是因为她的格斗技术比魏牧成还厉害,他想打,压根打不过她。

可上辈子,魏牧成将她囚禁在那个偏僻别墅地下室里,对她做得那些的事情,比打她还恶心。

听到他说这些话,程英简直想打爆他的狗头。

装货!

很快,程英来到陈家。

陈家人对于她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关切的询问她摔下山的事情,另外就是询问跟着她的魏牧成。

程英免不了一阵解释,接着跟着陈灵,前往大队部

,给村民们派发邮件。

当拿到邮件的村民都离开后,一个年纪大约在二十六岁左右,长相漂亮,满脸憔悴,背上背着一个小奶娃,双手一左一右牵着两个不大女孩子的女人,走到程英面前问:“小程同志,没有我的信吗?”

程英:“你是——”

陈灵介绍说:“她叫叶雯雯,是我们村里的知青,前几年嫁给我们村曹老家的小儿子曹金石,她娘家是沪市那边的。”

难怪程英听她的口音那么耳熟,原来是沪市的人。

十年大动乱已经结束一年了,国家还没出台让知青自行回城的政策,很多知青在这一年里,想尽千方百计,有钱的给钱,有门路的走门路,不惜抛夫/妻弃子也要回城,疯魔的程度,让人听着就咂舌。

程英知道很多知青下乡,并非是自愿,有很多知青,家里条件优渥,来到乡下支边后,吃尽了苦头,如今能有机会回城,他们自然想回去,不愿意留在乡下,过那种日复一日,耕田种地,吃糠喝稀粥的苦日子。

因此很多当年为了逃避劳动,或者一时情迷冲动,跟当地人结婚生子的男女知青,为了回城,十对夫妻里面,八对都在闹离婚,就为了拿到回城的名额,回到城里过上他们期许多年的城里生活。

青曲镇管辖范围内的二十多个村,每个村从六零年代开始到大运动结束,接纳不低于二十个以上的知青,大运动结束以后,那些结了婚的知青们几乎都在闹离婚。

这个叶雯雯来自沪市,看她出众的长相,说话的语气,斯文的动作,一看就是家庭不错的女知青,她这么期盼的询问来信,难道她也是闹离婚的一员?

程英仔细看了一下邮包,对叶雯雯摇头,“很抱歉,叶同志,没有你的来信。”

叶雯雯十分失望得噢了一声,什么话都没说,牵着她的孩子走了。

程英对她很好奇,回陈家的路上,询问陈灵,“叶雯雯当初嫁给你们村的曹金石,是她自愿的吗?”

“是她自愿的。”陈灵往路边让了让,让急冲冲往前跑的大黄走前面,“叶雯雯是第一批来到我们村支边的知青,当年他们一行人有四个人,她是年纪最小的一个,才16岁。

听说她的父亲曾经是沪市某个单位的领导,因为她母亲是资本家大小姐的身份,一家人受到牵连,他父亲不愿意跟她母亲离婚,说什么都要护着她母亲,就被打成了下九流的成分,和她哥哥下放到边疆地区农场改造去了。他们为了不连累她,登报跟她断绝了关系,让她下乡支边躲过改造。

叶雯雯在家里一直备受宠爱,十指不沾阳春水,下乡以后什么不会做,一开始哭了很多鼻子,还被村里一些老庄稼人骂,说她弄坏了秧苗,还分走村里的粮食,没什么用。

曹金石看不下去,过去帮她的忙,一来二去,他们就看对了眼,处上了对象,第二年叶雯雯就嫁给了曹金石,年底就生了一个孩子,之后又生了两个孩子。”

程英道:“那叶雯雯的婆家对她怎么样?我看她穿得衣服都有些破旧,脸色憔悴的不成样,如果她婆家对她好,她不至于弄成这副摸样吧。”

陈灵叹息:“她公婆一开始对她挺好的,觉得曹金石一个乡下小子能够取到城里的金凤凰,是他们的儿子有本事。她公公婆婆在村里那是可劲儿的炫耀,酒席都摆了好几桌呢,桌上大鱼大肉的,啥都有。

可是她公婆不止曹金石一个儿子,有几个儿子呢,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叶雯雯嫁给曹金石以后,就不下地干活了,洗衣做饭啥活儿都交给曹金石去做,她就在家里看她带得书,偶尔帮忙做做饭。

然后她的那些妯娌就酸的不行,天天挑事,她公公婆婆也觉得她太过懒惰,什么活儿都让他们儿子干了,她就呆在家里什么也不干,真把自己当成大小姐了,渐渐地,就产生了矛盾。

再加上叶雯雯连生两个女儿,她婆婆觉得她是不下蛋的老母鸡,天天跟她吵吵,她受了委屈,就跟曹金石吵,夫妻俩的感情也出现了裂痕。

直到去年,她终于生出一个儿子出来,他们夫妻的关系,还有跟她公婆的关系终于好了很多。

不过,我看她那个样子,应该是后悔嫁给曹金石了,去年她生完孩子之后,上面政策变了,她就开始频繁联系她的父母。

我们村儿还有另外两个知青,一个娶了我们村的姑娘,一个嫁给了村支书的儿子,都在闹离婚。

其中男知青哄骗着他家那口子,说跟他离了婚,他拿到回城名额,回到城里找到工作以后,就回来接他们娘仨去城里享福。

他的妻子同意了,结果他回城以后,到现在都了无音讯,那个女人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被他骗,天天在家里哭。

而嫁给村支书儿子的女知青,各种寻死觅活要离婚,最后借了两百块钱跟她丈夫买断了婚姻关系,回城去了。

我看叶雯雯也想离婚,只不过曹金石不同意离婚,上次她给她家里人写信,曹金石还把她写得信撕烂了,两人大吵一架,差点动起手来,孩子吓得哇哇大哭。”

程英没有一丝意外,在这个动荡的岁月,因为强制下乡造成的诸多城乡夫妻结合,很多不是真心实意,只是为了向现实低头的现实举动。

现在能回城了,他们想回城,可不就不管不顾了。

两人并排着,在狭窄的田埂上行走,小声说着话,魏牧成就像个阴魂一样,一直跟在她们身后。

陈灵忍不住问程英:“小英姐,你就真的任由你那个前对象一直这么跟着你啊?”

程英一脸无奈,“当然不会让他一直跟着我,等到了普苍寨,我会想法子治治他。”

陈灵眼睛一亮,“你要借苗民的蛊虫,给他下蛊?”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吗。”程英伸手轻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普苍寨的蛊虫,很多都是致命的蛊虫,我再不待见他,也不可能给他下蛊啊。”

说实话,她是真想下蛊,让魏牧成这个渣男,死得神不知鬼不觉。

可是魏牧成是高、干、子弟,父母都有权有势,家族背景强大,他要真中了蛊,年纪轻轻死了,不止她会遭殃,普苍寨整个苗寨里的人都会遭殃,她还不至于为了要魏牧成的命,拉着普苍寨的苗民一起陪葬。

第55章

程英不待见魏牧成, 陈家人自然也不欢迎魏牧成。

山里的人憎恶分明,有什么情绪,基本都会露在脸上。

魏牧成不顾程英的意愿, 对她进行纠缠, 陈家人对他也没有什么好脸色看。

这一晚,魏牧成是睡在陈家的柴房里渡过的。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左右, 大黄将程英舔醒。

程英摸黑起床,看魏牧成还睡在柴房里没动静, 她悄无声息地带着大黄走了。

她刚走出陈家院子,一道漆黑的人影从路边一颗树下走出来,把她吓一跳。

“程同志。”人影说话了,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我有一封信需要你帮我邮寄,劳烦你帮个忙。”

人影说着, 从衣兜里拿出一封信,一张五毛钱递到程英面前。

钱是给程英买邮票用的。

程英借着模糊的夜色,认出眼前的人是昨天看到的那个女知青叶雯雯。

她伸手接过叶雯雯的信, 说了个好字。

“麻烦你了。”叶雯雯声如蚊呐,“程同志,我拜托你寄信的事情, 还请你不要告诉任何人。如果有我的信件, 请你直接交到我的手里, 不要转交给任何人, 包括我的丈夫, 我的孩子。”

程英听出古怪,不由询问:“你丈夫,不允许你跟你的家人联络吗?”

“是啊, 他怕我跑了。”叶雯雯嘲讽一笑:“当初他不顾我的意愿,任由他妈把我我才会嫁给他。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跟我父母联系,每次他都找着借口说帮我寄信,可是他一封信都没寄出去,我也没收到过我父母的回信。我还以为我父母是知道了我嫁给乡下的男人,不听他们离去之时给我的劝告生气了,不愿意搭理我。直到两个月前,你爸爸给我拿了一封我哥哥寄给我的信,询问我为什么这么多年不给他们写信,是不是在怨恨他们跟我划清了关系,我这才知道,我这么多年写的信,全被我丈夫撕掉了。”

程英惊讶不已,叶雯雯说得话,跟陈灵说得叶雯雯跟曹金石两情相悦,自主处对象的情况完全相反啊。

她问:“你丈夫强迫了你?你当初为什么不报案?乡下的男人欺负女知青,是要被枪毙,还知青一个公道的!”

“我没办法报案,因为当初我跟曹金石在一起,是我自愿的。”叶雯雯眼中隐隐有泪,“当年我年纪太小,从没有做过农活,在家也没干过什么家务活,第一年来马鞍村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做,总是会村里人嫌弃,说我什么都不会干,只会糟蹋庄稼,分走村里的粮食,我就是个废物。跟我一起来的知青也嫌我笨手笨脚的,不愿意搭理我。

我不会做饭,知青们嫌我做得饭难吃,不愿意跟我搭伙,让我单独开灶,我很久没吃过像样的食物,在干农活的时候晕了过去。

正好被曹金石的妈看见,她知道曹金石喜欢我,一直想跟我处对象,就把我背去了他们家,把我衣服脱个精光,将我跟曹金石关在一起,让曹金石跟我发生些什么,再把我俩放出来。

曹金石胆子小,不敢做出冒犯我的举动,一直没敢碰我。

可是我跟曹金石共处一室,好几天没出屋子的事情,被曹金石的妈宣传了出去,村里人都知道我跟曹金石‘睡’了,我就算清清白白,也有口难辩。

后来曹金石一直向我献殷勤,帮我干活,说要弥补他妈对我做的事情,我看他对我挺好的,我分到的活计怎么也干不完,挣得工分都吃不饱饭,加上我名声都毁了,于是我向曹金石妥协了。

可是没想到,我嫁给他以后,我在他家的日子,如在油锅里炸,活得生不如死”

叶雯雯本是城里的娇娇小姐,心思单纯,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家里的活儿都有保姆做。

一朝下乡,种地干活,吃苦受累,人累得生不如死,感觉活着毫无希望的时候,突然被曹金石母子一唱一和算计,她以为自己的苦痛,能被曹金石解救,嫁给曹金石以后,她就不用干活了,于是半推半就得嫁给了曹金石。

直到多年以后,曹金石的母亲说漏了嘴,她终于反应过来,她被曹金石母子算计了,她已经生完三个孩子了,悔不当初。

她本来想认命,就呆在穷山沟沟里,跟曹金石过一辈子,把三个孩子好好教养大,让她们长大以后走出穷山沟。

可是她哥哥的一封信,唤醒了她的希望。

她哥哥说他们一家人已经平反,在今年六月份的时候回到沪市了,她爸回到了原来的单位,她哥哥有了新工作,她妈妈身体不太好,一家人都盼着她回家。

他们以为她还怨恨他们,他们也不知道她究竟在乡下过得如何,有没有结婚嫁人,她哥在最后的信上说,如果她想回家,不管她现在是什么情况,他都会来接她回家,会想办法给她弄个回城名额,让她一直呆在沪市,不会被遣返乡下,让她永远呆在家里,像以前那样,被全家人疼爱。

天知道她看到这封信有多激动,回城、见家人,是她十年里,日日夜夜,梦寐以求都想做得事情。

如今终于收到家人的信件,她也意识到,她的丈夫,这些年对她做了些什么,于是愤怒地跟她丈夫对峙。

她丈夫承认了撕毁她多年信件的事情,她情绪激动的跟他大吵一架,想一走了之,却被她丈夫拦住,两个女儿抱住她的腿,在她面前哇哇大哭,让她不要走。

孩子的哭声,丈夫跪地请求她原谅的话语,让她心一软,没有选择离开。

可回城的执念,刻入骨髓,日日啃噬着她的思想,最终,她偷偷写了一封信塞给程建同,请求程建同帮她寄信。

谁成想,程建同被程纯富推下山,摔成了半边瘫,没办法再工作了,而程英接替了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到现在都没给她带回来一封家里的信。

她实在忍不住,昨天才会在大队部,偷偷问程英有没有她的信件。

得知没有她的信件,她心里失落不已,回家以后,她的两个女儿告知了曹金石她去找邮递员问信的事情,曹金石跟她大吵一架。

两人争执间,曹金石的母亲跑进来护曹金石,打了她两巴掌,对她骂了很多难听的话,曹金石就在旁边默不作声地任由他母亲打骂她。

她感受到脸上的疼痛,看到曹金石那不作为的模样,心如死灰,最终决定,还是要离开这里,回城去。

趁曹家一家人睡觉以后,她偷偷摸摸写了一封信,一晚上都没睡觉,掐着邮递员要离开的时候,来拜托程英送信。

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程英身上,只要信件寄出去,她的哥哥看到信,就一定会来接她回家。

到那时候,她再也不要呆在这穷山沟,受尽曹家一家人的磋磨了!

程英也感受到了她的期盼,将那封信郑重地放进邮包里,“叶知青,你放心,你的信件,我会准时送到邮电所,把你的信件寄出去。等有你的回信,我会直接交到你手里,不会交给任何人。”

“谢谢你程同志,我等你的好消息。”叶雯雯眼眶红红的给她微微行了个点头礼。

程英向她挥挥手,表示自己要走了,转头叫上大黄,往下一村落行去。

等到日头高升的时候,魏牧成顶着鸡窝头,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一脸暴躁地质问程英,“你走为什么不叫我?”

程英看都懒得看他,“我为什么要叫你,你是我的谁啊?”

“你!”魏牧成吃瘪,想上前跟她理论。

“汪!”大黄猛地冲他叫一声,拦住他面前,匐低着身体,露出锋利的獠牙,恶狠狠地盯着他,一副随时要攻击他的姿态。

仿佛在说,离我的小主人远一点!

魏牧成脚步一顿,程英已经走远好几米远,他想发火都没人接招,只能憋着气,保持着着一段距离,跟着程英。

半天时间过去,送完剩下两个村落的邮件以后,程英到达了阿依山,前往普苍寨山谷的铁链草丛边。

魏牧成站在山道上,看着程英从草垛里扒拉出一条小孩手臂粗的铁链,随着山崖壁上的石阶,一直往下蜿蜒到看不见的地方,拧着长眉道:“这一路走来,山道崎岖,危险丛丛,前往普苍寨的路还是这样难走的道路,你之前还从这里摔下山,我搞不懂你,为什么要顶替你爸的工作,来做邮递员。”

程英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她的腰间上,从邮包里拿出一副特意在供销社买的劳保手套戴在手上,保护自己的手,双手拉着铁链准备下山。

下山之前,她看着山道边上的魏牧成道:“你这种生来就是富裕家庭,所有人都围着你转,你也以为,所有人都该以你为主,其他人不过是只蝼蚁,你可以随意碾压,随意摧毁别人的自尊,甚至是摧毁别人的家庭。凡是有人不服从你,想要离开你,你就要想尽千方百计将对方摧毁的浪荡公子哥,你怎么会理解我们这些贫穷家境的普通人,心中的坚持和热爱。魏牧成,你终究是个不懂什么是爱,眼里只有你自己的自私鬼罢了!”

轰隆——!

像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炸开,程英这一番话,突然就让魏牧成明白,程英为什么忽然要跟分手,为什么跟他决裂,又为什么如此讨厌他,对他这么冷淡的原因了。

道,程英跟他一样,也做了一个关于上辈子的梦,梦到了他上辈子对她的所作所为,又或者,重活了一世?

他想试探程英一番,程英压根不给他机会开口,双手拉着铁链,两腿夹着大黄,快速往山下滑去。

他见状,也连忙攀上铁链,跟着往下滑。

两人都是当过兵的人,受过不少训练,下滑的速度很快。

好在今天天气晴朗,没有下雨的迹象,也没有刮很大的风,程英带着大黄,安全地滑到了山底下。

山底下是一大片密林,林子中间隐约有一条小道通往普苍寨。

程英松开大黄颈子上的绳索,拍拍大黄后背,“大黄,走。”

“汪!”大黄叫了一声,率先跑进密林里,给程英带路。

程英跟在大黄的后面,往前行走。

魏牧成滑下山后,也急急忙忙跟在后面。

临近中午,灿烂的阳光照耀大地,金色的光芒穿过层层密林树枝树叶,在密林里留下斑驳的光影,随着微风轻轻晃动着。

密林底下,生长着很多粉白、紫蓝色的小花朵,有一些白色、枯叶色、紫色的蝴蝶在花朵上飞舞,被那些斑驳的光影下一照,倒显得这片密林有些美轮美奂。

除此之外,密林里还生长着许多高大的杂草,密密麻麻的,几乎将进入普苍寨的道路遮得严严实实,如果不是大黄在前面带路,程英压根就不知道该走哪。

上一次她从这条路走过,依然记不得路,实在这片密林太过宽广,树木都长得差不多大小,而且这片密林的杂草,不知道为什么,长得特别快,两天不见,就把她走过的痕迹遮盖了。

魏牧成跟在程英身后,东看西看,眉头紧锁。

别的密林,哪怕再深,再偏僻,进入林子以后,都能听到鸟叫虫鸣、或者各种野兽的叫声。

而这片密林,明明不是特别的偏僻,进入里面以后,却鸦雀无声,仿佛没有一只活得鸟类、虫子在里面,只听见风吹动叶子的声音,他们行走的脚步声,以及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躲在密集的草丛里,不断移动,发出的窸窸窣窣声。

这个普苍寨果然邪门,进入寨子入口的林子都搞得如此诡异,魏牧成直觉,程英之前跟他说得普苍寨苗族的人会下蛊,不是在吓唬他。

像是在知道他在想什么,走在前面的程英忽然回头,警告他:“我说过,普苍寨的苗民不欢迎外人,你非要跟我到寨子里去,那么你就要做好被那些苗民针对下蛊的准备。如果你不想死,你最好别乱吃喝苗民给得东西,也别碰苗民们的任何东西,更不要对那些漂亮的苗女产生不该有的想法,去挑逗人家,引来大祸。当然,我觉得你现在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魏牧成不信邪,“我活了二十五年,什么事情没见过,不过是些生苗,我怕他们做什么!”

程英嘴角勾起嘲讽的笑容,什么话都没说,转头继续往前走。

大黄领着她,往前走了大约一个小时,避开了好几处塌陷的暗坑,跳过几道两米多高的斜坡,期间碰到两条手腕粗的毒蛇,那些毒蛇看到程英,原本呈现攻击姿态,想攻击她和大黄,但在程英距离它们不到两米距离的时候,它们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立即转头,一溜烟地跑进草丛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程英不用想也知道,它们是在惧怕她身上戴着卓醉蓝给得锦囊,龙卜曦给她的香包。

她不甚在意的继续往前走,没走多远就走出了密林,能够看到远处普苍寨的吊脚楼了。

“汪—汪—汪!”

程英前脚刚走出密林,后脚大黄就站在入口处,对着远处山谷的苗寨,叫了三声。

这是它多年来随程建同跑邮的习惯,每到一个村落入口,它都会提前叫三声,告诉村落里的人,它和邮递员来了。

很快,龙卜曦的身影出现在进入苗寨的石子路上。

龙卜曦今天穿着湛蓝色用银线绣了许多复杂图案的对襟长袖苗服,同色长裤,黑色布鞋,修长挺拔的身影,在秋阳光影之下,一步一步快速向程英走来。

走得近了,程英发现,龙卜曦的头发好像长长了很多,原本他是短发,两天不见,居然长到了肩膀的位置,头发被他用银绳一样的东西编织起来,斜垂在左肩上,胸口戴了一串由五个拇指大小的银铃铛,组成的银项圈,手上、脚上也戴了挂着铃铛的银饰,但他走动的时候,没有一个铃铛在响。

他依旧是眉眼狭长,面白如玉,一副妖艳鬼魅的山间妖精长相,那身衣服装扮穿在他的身上,使得他独特又神秘,充满异域美感。

“程英,你来了。”龙卜曦停在距离程英大约两米距离的位置,脸上挂着一抹清浅的笑容,跟她打招呼。

“龙卜曦,你怎么来了?”程英有些惊讶。

大黄站在路口叫完没两分钟,他就来了,这速度也太快了点吧。

从入口处到普苍寨苗民住得地方,还得再走半个小时的路呢。

龙卜曦垂眸,轻声说:“你从阿依山下来后,我就知道你来了。我一直在等你,你上次走得时候,跟我说过,你再来的时候,要给我带好吃的。”

程英没有多想,指了指自己背得邮包,“我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在邮包里,我先去你家,把东西给你吧。”

“好。”龙卜曦欢喜起来,很自然地上前拉程英背上的邮包,“我帮你背包吧。”

程英下意识地想拒绝,一想到魏牧成还在她身后,迟疑了一下道:“麻烦你了。”

“不麻烦,这是我心甘情愿做得。”龙卜曦将她背上的邮包取下来,背在自己的背上。

邮包还残余着程英温热的体温,他背上邮包以后,感受到邮包的温度,像是程英跟他的后背贴在了一起。

莫名地,龙卜曦勾起嘴角,心情极好。

两个人完全无视魏牧成的存在,往寨子里走。

魏牧成拦住两人的去路,眼神阴鸷地盯着龙卜曦,“你就是程英口中的娃娃亲对象?长得倒是人模狗样,跟个小白脸似的,不过是个乡巴佬,你有什么资格跟我争程英?我命令你,立即停止对程英不切实际的幻想,你出去跟程英的爸爸说,你们的娃娃亲婚事就此作废,你想要多少钱,我给你,以后你离程英远远的!”

程英皱眉呵斥:“魏牧成,你有病是不是?!你不要以为你是高、干、子弟,你就可以这么目中无人,瞧不起人,我跟龙卜曦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置喙!”

她说完,偏头看龙卜曦一眼,眼神无声无声诉说着什么。

龙卜曦听到魏牧成的话,有一瞬间的诧异,很快恢复之前的表情。

在接收到程英的眼神后,他了然的眨眨眼睛,忽然伸出白玉一般的手掌,轻轻握住程英的手,心疼又生气道:“你怎么带了外人来我们寨子里呢,我们寨子里可不欢迎外人。娃娃亲的事情,我还以为你忘了,现在看来,你一直都忘记过我啊,我好高兴啊。”

他的手十分冰凉,在握上程英右手的那一瞬间,程英感受到他手臂的温度,差点把他的手甩开。

太冷了,像握着尸体的手一样冰冷。

程英忍住内心的不适感,强挤出一副委屈的表情说:“他是我前对象,我已经跟他分手了两个多月,他一直对我纠缠不休,非要跟着我来,说要会会你,我也是没办法。”

前对象三个字,听得龙卜曦很不爽。

他看向魏牧成,漆黑的眼眸里满是冰冷的杀意,“既然他一直对你纠缠不休,你不好甩掉他,那我替你解决他好了。”

他说着,抬起修长的右手,指向魏牧成,用苗语说了个字:“踏(杀)!”

声音森冷,充满杀气。

在他说完那个字的瞬间,程英听到了有什么东西振翅飞来的声音,石子路旁的草丛中,也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伴随着无数细小的嘶嘶声。

程英眼皮一跳,连忙伸手把龙卜曦的手臂往下按,“龙

卜曦,你别乱来,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建国前,杀人是要偿命的!”

龙卜曦偏头看她,眼神冰冷:“你在心疼他,怕我弄死他?”

“不是。”程英摇头,“魏牧成他是首都大家子弟,他父亲是西部军区的首长,母亲在中央工作,他们魏家的家族势力遍布全国,我是怕你弄死他,给你们苗寨带来灾祸。”

原来是担心他和普苍寨啊。

龙卜曦眼里的冰冷之色散去,漂亮的脸上浮现一抹温和的笑容,满不在乎说:“我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他缠着你,让你不高兴,你不想见到他,我就可以让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他消失后,有人来找他的话,来多少人,我就杀多少人,他们进了我的寨子,都别想活着出去!只要他们找不到人,就永远别想将他死去的事情,告诉他家里的人。”

他明明在笑,说话的声音也淡淡的,可是他眼里的嗜血杀意,却看得程英心惊胆战。

她明白,他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想杀了魏牧成!

偏偏魏牧成还在作死挑衅,“你叫龙卜曦?你别以为你是什么苗族少族长,我就会怕你,你敢动我一根手指,我就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你闭嘴吧你!”程英忍无可忍,“你真以为他不敢杀你?!这是他的地盘,是他的苗寨,你不想死,就赶紧滚吧。”

魏牧成不屑一顾,“苗寨又如何,他那些蛇虫鼠蚁,能够抵挡子弹炮火?他敢动我,我魏家一定会铲平他们苗寨!”

他话音刚落,忽然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第56章

一个高约三层楼, 有三个桶那么大的蛇形阴影,将魏牧成笼罩。

他不可置信地回头,背后空空如也, 根本没有蛇。

耳边嘶嘶声不绝于耳, 他甚至能感受到蛇信子在他后颈吐气,怎么会没蛇呢?

恐惧和不安从心底里蔓延, 魏牧成迅速环视周围一圈,附近的树木, 没看到蛇,石子路边的草丛也没看到蛇,可是嘶嘶声四面八方向他奔来, 像有无数蛇围绕他的身边。

这该死的巨大蛇影子,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啊——!”魏牧成忍不住捂住耳朵,边叫, 边神色惊恐,跌跌撞撞往前跑。

程英诧异地看着魏牧成,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疯。

很快, 她发现魏牧成的颈子上,似乎有被什么虫子咬过的痕迹。

而他的脚踝处,不知什么时候爬上去了几只褐色的小蝎子, 魏牧成那样警觉的一个人, 居然毫无所觉。

程英意识到了什么, 转头质问龙卜曦:“你给他下蛊了?你不是说你不会下蛊吗?你知不知道, 你给他下了蛊, 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你已经说过了。”龙卜曦背着她的邮包,信步往前走,“我说过, 我不会给你下蛊,不代表我不会给其他人下蛊。尤其是这种不请自来,还对你纠缠不清的外人!”

‘纠缠不清’四个字,他咬得特别重,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程英听得心里怪怪的,总觉得龙卜曦今天的举动有些反常,态度也很奇怪,他对魏牧成的敌意,大得让她觉得,他就想杀了魏牧成。

魏牧成已经疯叫着,跑到前面去了。

程英连忙跟上他,问龙卜曦,“你到底给他下了什么蛊,让他变成这样?”

龙卜曦偏头看她,“你心疼了?”

“我怎么可能心疼,我只是担心你的蛊虫,会把他弄死!”程英一脸担忧,“魏牧成的身份背景不简单,你的蛊虫要把他给弄疯、弄残、弄死了,你和普苍寨都会有大麻烦,我不是在开玩笑。”

“这就是你任由他跟着你的原因吗?你怕他?”龙卜曦黑眸地盯着程英,仔细分辨她说话的表情,看她是否在说谎。

他的眼睛狭长幽深,瞳孔黑漆漆的,泛着冷光,浓密卷翘的睫毛时不时颤动着,让那双瞳孔,平添几分鬼魅色彩。

在那样的目光下,程英想撒谎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