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江程煜的脑中,联想出无数种可能,这几年来,他别的能力基本还维持之前的超高水平,唯独多疑揣测被他练就的炉火纯青,技艺高超。
面对江程煜抛来的警惕,墨笛的嘴角流出几分不屑,江程煜早就不是单纯善良的天才选手,在感情方面受过重创的他,很难再相信任何一个女人,即使是他曾深深伤害过的女人。
“汤水都是我喜欢喝的平民款,半点稀有珍贵的食材都未曾见到,别说老董事长断不会拿这样的东西,来糊弄员工,以那晚汤水的价值,就连方达开车来的油钱都不值,传出去不是在打他老人家的脸面吗?”
墨笛一面往脚上套着袜子,一面毫不留情的当中戳穿。
“可你每次打开保温桶的时候,明明笑得很开心啊?”
在没遇到墨笛之前,江程煜的霸道,只在一个人的面前,才能有所收敛,那就是江怀安。
他的父亲。
一个不爱他的大魔王。
作为儿子,他清楚江怀安每每见到自己后,就会想起母亲的不辞而别,父亲对他不信任的程度,堪称一绝,甚至专门雇佣保镖,二十四小时监视他,就是为了防止他与梁永兰碰面。
然而,作为缺爱的典型代表,江程煜非但不气不恼,反而顺着父亲安排过来的人,从不当众给他们难堪。
那时,他曾偏执的认为,这是父亲对自己的保护,并非是为了防止他与母亲逃跑,直到墨笛的出现,他才意识到这些像是臭虫一样的家伙们,是有多么的碍眼。
要不是他们向江怀安打小报告,还没等他主动带墨笛回家,父亲也不会直言不讳的告诉他,他与墨笛之间是绝对不可能的,命令他趁早死了这条心。
甚至还以墨笛在江氏的发展作为要挟,如果江程煜敢私下与她签订婚约,那他一定会让墨笛在整个商界再也混不下去!
墨笛那时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她与别的女孩不同,在她心内,事业与爱情的比重是相等的,他无法想象如果自己失去了墨笛,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同样的,他亦是相信墨笛失去了他,也会是如此。
江程煜不忍墨笛承受如此痛苦,又怕她发现父亲对待她,与对待其他高层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才自作主张,每当墨笛加班的时候,就让方达送去一碗汤水。
穿好鞋袜,墨笛试着向前迈了几步,好在她的肢体动作还算是协调,说明短时间的脑部缺氧,并未给她的大脑造成生理上的伤害,这才放心大胆的朝门口走去,临走前她回眸,没有任何表情,清冷的回道。
“你的所作所为,也是为了让我不再难过,我当然会觉得万分的暖心,说实话,那时的笑意,是发自内心的。”